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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下家园 / 房东 / 租约一年,只住了5个多月就搬走,已付下个月房租(还有18天),现在房客来要最后一个月押金,还或者不还有什么影响或者法律依据吗?谢谢圣诞期间一是找不到新房客,二是租金低于春夏季,损失肯定是有的
-myseneca(Myseneca);
2021-12-25
{60}
(#14214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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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天notice,不过建议协商一下,退一部分,找新租客最重要,别人问的少说明是价格有点问题,
-googlebot(bot);
2021-12-25
(#14214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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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好一年就是一年。一年之内双方都没有权力提前终止。
-2841999(四友);
2021-12-25
(#14215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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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有权提前终止,法庭过去判过,具体什么原因忘了
-jtax(吾土吾民);
2021-12-25
(#14216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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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还,他也拿你没办法,但临走的时候也许会破坏房子。
-zx1123(123);
2021-12-25
(#142150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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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快想办法再租出去。押金暂扣。租出去以后核算租金损失的部分+重租的广告费等要用这个押金抵上。不够再跟房客要。因为是房客违约,提前多少天通知都是无效的。
-2841999(四友);
2021-12-25
(#14215260@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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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房东不用计较1-2月租金,把房子维护一下,找新租客重要,
-googlebot(bot);
2021-12-25
(#14215705@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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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这样,就说你搬走以后就把钱还给你、如果房子没有任何损坏的话
-wifi(远方);
2021-12-25
(#142157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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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显得计较
-jtax(吾土吾民);
2021-12-25
(#142158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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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既然违约在先,为啥不能和他计较呢?
-wifi(远方);
2021-12-25
(#142158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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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省的出租法把房东贬成社会底层,房东要低调,租客都是穷人,不值得为一点钱和他们计较,
-googlebot(bot);
2021-12-25
(#14216082@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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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各位楼上回答,房客没有给60天通知,他家是外省搬来的,这次是临时起意,说是搬回老家,但有一种可能是在这里买了房子
旧房客已经搬走了,钱在我这边,说实在的我不退给他,他也没办法,如果可以随便毁约,那签合约的目的何在?所以我觉得这个人有点贪婪,我现在协助找新房客是帮他的忙,不然确实可以消极的不找房客,让他继续付剩下的半年
-myseneca(Myseneca);
2021-12-25
{206}
(#142160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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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B不会让他付剩下半年房租的,赶快找新租客要紧
-jtax(吾土吾民);
2021-12-25
(#142160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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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果不积极地止损,法院是不会支持你吃定房客的。
-2841999(四友);
2021-12-25
(#142161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