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分权制衡是现代民主制度采用的一种政治模式,但不是民主制度的根本性模式。也就是说,只要有人民决定领导人选的民主制度,不一定非要分权制衡不可。
比如,上面说的三权分立,是美国实行的制度。但到了加拿大,立法权和行政权则经常掌握在同一个人(总理)手里,这个人并且间接控制司法机构。也就是说,加拿大总理可以独裁。
所以,一个社会分权制衡的程度,并不表示这个社会的平稳进步程度。
换句话说,民主才是关键。分权只不过是民主之后选择的一种方式而已。
明朝内阁制,内阁只不过是皇帝的行政代表,而不是人民的行政代表。内阁的一切行为均以皇帝的利益为核心。国家仍然是皇帝的。后来皇帝式微,内阁客大欺主,并不等于皇帝与内阁互相制衡,只不过是皇帝管不住下属,与东周的“挟天子以令诸侯”、日本的幕府大同小异。有谁掌权的决定者不是人民,而是那些能够利用权力成功压制别人的人。
楼上若初的回帖,基本上合理。但我不太喜欢“土壤”决定论。
人类社会从古至今,绝大多数土壤都适合专制,并且都经历过专制。可以说,专制是人类社会的自然现象。如果没有希腊人发明的民主,那么今天的世界各国恐怕仍然都是专制的。
民主的发明,不是人类发展的自然结果,而是变异。有了这个变异,人们才知道政治可以这样进行。
这样的变异,可以发生在世界任何地方。希腊只是运气好而已。
中国在政治方面也有很多发明,比如拜月说的明朝内阁制,比如我很欣赏的武则天的科举选官制,等等。只不过这些制度没能离开为皇帝服务的核心而已。
明朝、唐朝的中国人并没有能力了解民主制度,所以他们无法学习这个自己并不知道的东西。现在我们知道了有这样的制度,知道这种制度是保证国家稳定的良好方法,我们就应当努力去学习这个制度。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