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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不强制要求所有国民信奉,但是基督教的使徒概念深入人心,尤其是精英阶层.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在美国独立之前,美洲殖民地倒的确是政教合一,以基督教立法,任何有违
基督教教义的言论都是严重的犯罪。这类法律之残酷,让人联想到中世纪的欧洲。
比如,在被美国人称为母州(mother state)的弗吉尼亚,1612年由总督德尔(
Thomas Dale)发布的法律规定:

第一条:凡是对三位一体或三神圣之一出言不敬者,或者反对基督教信仰者,
处以死刑。

第二条:咒骂上帝之神圣名字者,处以死刑。

第三条:诅咒者,初犯根据本地习惯加以严惩,再犯用刀戳穿舌头,三犯处
以死刑。

第四条:嘲笑或蔑视神的教诲,或对教士不敬者,当众鞭打三次,请求公众
的原谅。

第五条:未上教堂或未参加宗教仪式者,初犯扣津贴,再犯当众鞭打,三犯
监禁六个月。

第六条:未守安息日者(指在星期天工作),初犯扣津贴,再犯当众鞭打,
三犯处以死刑。

第七条:殖民地的每个居民以及任何到殖民地来的人,都必须由教士检查其
宗教信仰,如果不合格,要接受教士的教育。如果拒绝去见教士,将被鞭打;再
次拒绝,将被鞭打两次并当众认错;如果还拒绝,将每天被鞭打,直到服从。
其他各殖民地也都有类似的法律。以后虽然法律条款逐渐放松,但基督教信
仰始终是殖民政府的法定宗教,直到1776年,独立战争爆发之时,弗吉尼亚还有
法律规定,否认三位一体者,将被判处三年的监禁。

在这种背景之下,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何美国的国父们普遍憎恶基督教。在
他们决定脱离英国独立时,采取了政教分离的原则,同时与基督教割离了关系。
《美国独立》宣言由杰菲逊起草,富兰克林和约翰·亚当斯修改,这三人都是自
然神论者,他们开章明义地宣布其信仰:

“在人类事务的进程中,当一个民族必须与另一个民族断绝他们之间的政治
纽带并在大地的各威权之间,接受由自然及自然之神的定律所赋予他们的分离和
平等的地位,出于对人类舆论的尊重,必须把他们不得不分离的原因加以宣布。”

自然神论者是世俗主义者、人文主义者,认为人类事务是完全属于世俗的事
务,不受神的干预,因此他们强调的是“大地的威权”、“人类舆论”,只接受
“自然及自然之神的定律”(the Laws of Nature and of Nature's God)。
为了避免引起误解,特地在“神”之前以“自然”一语修饰,以表明他们所说
的“神”与“自然”等价。《美国独立宣言》的通行中译本的译者显然不了解其
起草者的自然神论信仰,将“自然及自然之神的定律”一句错误地翻译成了“自
然法则和上帝的意旨”。

那位相信“只有基督徒才能当美国总统”的基督徒,显然从来没有认真读过
美国宪法。美国宪法在第四款第六条明确规定:“不得以宗教信仰作为担任合众
国任何官职或公职的必要资格。”根据制宪会议记录,该条款被一致通过。美国
总统在就职时也无需手按《圣经》向上帝宣誓,甚至连宣誓也不强求,可以以郑
重声明代替。按照美国宪法第二款第一条的规定,总统就职誓词不带任何宗教色
彩,全文为:

“我谨庄严宣誓(或郑重声明),我一定忠实执行合众国总统职务,竭尽全力,
恪守、维护和捍卫合众国宪法。”

在美国宪法制定期间,杰菲逊正好在法国担任大使,因此未参与宪法的制定。
宪法未规定保护公民的权利特别是宗教信仰自由,这使杰菲逊深感担忧。不过,
他的担心很快就被消除。宪法第一修正案不久被提出来并在1791年生效,其中明
确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宗教活动自由”。
一位基督教的长老在呈交华盛顿总统的咨文中,抱怨宪法未确认上帝和基督教信
仰。华盛顿总统答复说:

“我们的政府将努力推动道德和科学的进步,在此进程中,我们可以充满信
心地期望真正宗教的进展和幸福的圆满。”

如果说,以上种种说明、限制包括了一切宗教,而并不特指基督教的话,
那么,美国政府的确曾经明确宣布过不以基督教立国。在美国建国后最早缔结的
条约中,其中一个是1796年与北非海盗缔结的第黎波利条约。由于北非属于穆斯
林,而穆斯林和基督徒是世仇,因此美国政府觉得有必要正式撇清与基督教的关
系。该条约第11条明确宣布:

“由于美国在任何意义上都不是建立在基督教的基础上,由于美国对穆斯林
法律、宗教和安定不抱任何敌意,又由于美国从未参与针对任何穆斯林国家的战
争或敌对行为,双方宣布,不应该因为宗教的意见而产生借口破坏两国的和谐共
处。”

该条约在1797年由美国参议院一致通过,第二任总统约翰·亚当斯签署。这
时候美国政府对基督教的态度,也许可以用亚当斯致杰菲逊的信中的话来说明:

“一想起十字架,这个人类有史以来妄用苦难的最要命的象征,我就几乎要
浑身发抖。想想这个苦难的器具所带来的灾难!”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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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那几位体育政治化的小将们前几日对加拿大冷嘲热讽,对加拿大政府抹黑.看到加拿大运动员这几天的表现, 只能说小将们又娱乐了大家.
    • 一帮跳梁小丑。
      • ding
    • 我一直觉得很无聊,一群自愿加入加拿大国籍的移民,居然对这个国家这么冷嘲热讽,实在不知道是不是哪里短路了,不喜欢这个国家大把国家可以去,干吗非要身在曹营新在汉那?没理由啊
      • 暗恋武松的嫂子------你才是身在曹营新在汉.嫁武大郎,暗恋武松..............
        • 是我的语文水平不行,让我念念。。。
          • ding
        • 好了
          • ding
        • ding
      • 中国文化是耻辱感文化,所以当听到外人批判时就会觉得很丢脸,自然就会敌视对方。不管自己是错是对轮不到你说。其实西煤谁都指责,亲不同党派的报纸相互攻击揭短. 许多中国人不习惯,因此认为他们的民主是虚伪的,政府是反华的,然后用虚伪的民主赋予你的选票把哈伯选下去.
        • "他们的民主是虚伪"原因在于他们自身的虚伪。一个号称自由民主的国家,可是选举出来的总统永远都不可能是一个非基督教徒。所谓的民主选举都是在基督教内部人士之间轮流做庄。嘴上喊着仁爱,可是就可以对异教徒进行不眨眼的大屠杀。虚伪是基督教的本质!怨不得别人说!
          • 你和前总书记有一拼啊。江在当core时访问美国,参观大教堂时对布什提意见:"美国这种科技最发达的地方竟然会允许迷信的宗教存在!"
            • ding
            • 哈哈哈,谢谢你啦。我可没觉得自己说了什么意义深刻的话!当我面对面的和一位神父对话时,当他可以亲口说出杀死n多埃及人是理所应当,因为那时神的旨意。这样的人还口口声声的说自己是高尚的人是来承救别人。啊呸!残忍,邪恶,虚伪!
              • ding
            • 你能否回答一下,为什么美国不可以有一个非基督教徒的总统?
              • 你先去恶补一下宗教与科技的联系,基督教和泛基督教文化的区别这些基础知识吧。为什么牛顿爱因司坦晚期都信奉基督教?为什么明朝的科学家徐光启王阳明都是基督教徒?明白了这些基本的东西才能知道总统选举和宗教道德的关系
                • 哈哈哈哈,这位是不是以为天底下就只有自己读的书多呢?口气牛得很啊!
                • 你还是多看看基督教历史上的累累恶行,发动的多次圣战,对北美印地安人的野蛮屠杀。你可真有意思,光拣好的说,看不见一点坏的。真是以自我为中心习惯了,什么都是自己的好。不仅如此,什么好的都一定是自己的。其他人怎么可能会有成功怎么可能会做好事儿?
              • 美国不强制要求所有国民信奉,但是基督教的使徒概念深入人心,尤其是精英阶层.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在美国独立之前,美洲殖民地倒的确是政教合一,以基督教立法,任何有违
                基督教教义的言论都是严重的犯罪。这类法律之残酷,让人联想到中世纪的欧洲。
                比如,在被美国人称为母州(mother state)的弗吉尼亚,1612年由总督德尔(
                Thomas Dale)发布的法律规定:

                第一条:凡是对三位一体或三神圣之一出言不敬者,或者反对基督教信仰者,
                处以死刑。

                第二条:咒骂上帝之神圣名字者,处以死刑。

                第三条:诅咒者,初犯根据本地习惯加以严惩,再犯用刀戳穿舌头,三犯处
                以死刑。

                第四条:嘲笑或蔑视神的教诲,或对教士不敬者,当众鞭打三次,请求公众
                的原谅。

                第五条:未上教堂或未参加宗教仪式者,初犯扣津贴,再犯当众鞭打,三犯
                监禁六个月。

                第六条:未守安息日者(指在星期天工作),初犯扣津贴,再犯当众鞭打,
                三犯处以死刑。

                第七条:殖民地的每个居民以及任何到殖民地来的人,都必须由教士检查其
                宗教信仰,如果不合格,要接受教士的教育。如果拒绝去见教士,将被鞭打;再
                次拒绝,将被鞭打两次并当众认错;如果还拒绝,将每天被鞭打,直到服从。
                其他各殖民地也都有类似的法律。以后虽然法律条款逐渐放松,但基督教信
                仰始终是殖民政府的法定宗教,直到1776年,独立战争爆发之时,弗吉尼亚还有
                法律规定,否认三位一体者,将被判处三年的监禁。

                在这种背景之下,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何美国的国父们普遍憎恶基督教。在
                他们决定脱离英国独立时,采取了政教分离的原则,同时与基督教割离了关系。
                《美国独立》宣言由杰菲逊起草,富兰克林和约翰·亚当斯修改,这三人都是自
                然神论者,他们开章明义地宣布其信仰:

                “在人类事务的进程中,当一个民族必须与另一个民族断绝他们之间的政治
                纽带并在大地的各威权之间,接受由自然及自然之神的定律所赋予他们的分离和
                平等的地位,出于对人类舆论的尊重,必须把他们不得不分离的原因加以宣布。”

                自然神论者是世俗主义者、人文主义者,认为人类事务是完全属于世俗的事
                务,不受神的干预,因此他们强调的是“大地的威权”、“人类舆论”,只接受
                “自然及自然之神的定律”(the Laws of Nature and of Nature's God)。
                为了避免引起误解,特地在“神”之前以“自然”一语修饰,以表明他们所说
                的“神”与“自然”等价。《美国独立宣言》的通行中译本的译者显然不了解其
                起草者的自然神论信仰,将“自然及自然之神的定律”一句错误地翻译成了“自
                然法则和上帝的意旨”。

                那位相信“只有基督徒才能当美国总统”的基督徒,显然从来没有认真读过
                美国宪法。美国宪法在第四款第六条明确规定:“不得以宗教信仰作为担任合众
                国任何官职或公职的必要资格。”根据制宪会议记录,该条款被一致通过。美国
                总统在就职时也无需手按《圣经》向上帝宣誓,甚至连宣誓也不强求,可以以郑
                重声明代替。按照美国宪法第二款第一条的规定,总统就职誓词不带任何宗教色
                彩,全文为:

                “我谨庄严宣誓(或郑重声明),我一定忠实执行合众国总统职务,竭尽全力,
                恪守、维护和捍卫合众国宪法。”

                在美国宪法制定期间,杰菲逊正好在法国担任大使,因此未参与宪法的制定。
                宪法未规定保护公民的权利特别是宗教信仰自由,这使杰菲逊深感担忧。不过,
                他的担心很快就被消除。宪法第一修正案不久被提出来并在1791年生效,其中明
                确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宗教活动自由”。
                一位基督教的长老在呈交华盛顿总统的咨文中,抱怨宪法未确认上帝和基督教信
                仰。华盛顿总统答复说:

                “我们的政府将努力推动道德和科学的进步,在此进程中,我们可以充满信
                心地期望真正宗教的进展和幸福的圆满。”

                如果说,以上种种说明、限制包括了一切宗教,而并不特指基督教的话,
                那么,美国政府的确曾经明确宣布过不以基督教立国。在美国建国后最早缔结的
                条约中,其中一个是1796年与北非海盗缔结的第黎波利条约。由于北非属于穆斯
                林,而穆斯林和基督徒是世仇,因此美国政府觉得有必要正式撇清与基督教的关
                系。该条约第11条明确宣布:

                “由于美国在任何意义上都不是建立在基督教的基础上,由于美国对穆斯林
                法律、宗教和安定不抱任何敌意,又由于美国从未参与针对任何穆斯林国家的战
                争或敌对行为,双方宣布,不应该因为宗教的意见而产生借口破坏两国的和谐共
                处。”

                该条约在1797年由美国参议院一致通过,第二任总统约翰·亚当斯签署。这
                时候美国政府对基督教的态度,也许可以用亚当斯致杰菲逊的信中的话来说明:

                “一想起十字架,这个人类有史以来妄用苦难的最要命的象征,我就几乎要
                浑身发抖。想想这个苦难的器具所带来的灾难!”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因此美国是允许非基督徒当总统的.
          • ding
        • “其实西煤谁都指责”可惜一触及到牧师有恋童癖,西煤都集体收声了!
          • 那你是怎么知道的?那家中媒告诉你的?
            • 这种事儿从来不用中国媒体报道。你只要稍稍留心一下受害女童父母到法院起诉的事情,再和媒体版面的报道比较一下,自己就明白了。还用别人告诉?!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 ding
              • 你没有回答楼上的问题. 你是如何知道别人上法院的?
                • ding
                • networking,自己留心,无他
                  • 不是故意跟你作对, 当时大报小报电台电视台连篇累牍地报道此事. 西煤可能集体收声了, 但西媒没有
                    • 你还是先睁大眼睛看清楚我的原话:“其实西煤谁都指责”可惜一触及到牧师有恋童癖,西煤都集体收声了!依你的中文水平不会看不明白什么是”指责“吧?
                    • 揪着别人说事儿的时候,洋洋洒洒头版头条可以写n长的文章。轮到自身的缺点时候,就变成了报道。原来媒体就是可以在自己愿意的时候不光报道而且评论,在自己不愿意的时候只报道不评论。这样的媒体的确很公正
              • 你到法院门口看他们去了?你是律师?都不是吧。你也是看的中文花边新闻吧,这些中文花边新闻也是转自某个西方小报,小西媒吧。
                • 我懒的和你再说了。我是什么不是什么你都知道,因为你无所不知!我看什么报纸不看什么报纸,你一样知道,因为你无所不知!
                • 不是你自己说的西煤谁都指责么?你学问那么高,你找一篇西煤关于牧师恋童癖的指责性报道给大家看看吧!虚伪的本质决定了西煤在某些问题上避重就轻。你还给他们开脱?
            • ding
            • 你凭什么说事中文媒体告诉我的?不要以为自己看过心理方面的书,就可以误导别人的思路!!!
          • ding
        • 如果他真的被选下去了,那也是民主精神的体现。如果你觉得这样选下去是不对的,本身违背了民主。
          • ding
        • ding
        • 西媒谁都指责,别人都是民族主义,就自己是爱国主义。
      • 在国内时, 嫌国内不好; 跑到加拿大来, 又觉得这里不好. 其实他们到哪里都不会满意, 要不为什么叫愤青?
        • 也许你来得理由是嫌国内不好,不代表所有人和你一样。至少我和你就不一样。在加拿大我没觉得不好,如果我觉得不好也可以任意表达,你不会把别人说话的权利都剥夺了吧?
          • 不是愤青就不要对号入座
            • ding
          • ding
          • ding
        • 你不是也从来没有觉得中国好过,所有的事情都批判一通,算不算愤青呢?
          • 你恐怕认错人了
            • ding
          • ding
        • ding
        • :),正因为对现状的不满社会才会进步,正因为有这样那样的愤青人类文明才得以发展。 哈哈,有点过了,但道理是这样的。
          • 咱们俩说的愤青不是一个概念. 你的那种越多越好, 我说的这种最好没有
      • ding
        • ding
        • ding
        • ding
        • djing
    • 已经见怪不怪了
    • 这里每个人都有表达自己观点的权利。不必为此耿耿于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