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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日本有选择国籍的权利。国籍选择的方式是进行‘选择日本国籍,放弃外国国籍’的宣誓。

回到之前的问题:父亲是台湾和新西兰两个国籍,母亲是日本国籍,孩子在22岁之前可以拥有台湾,新西兰,日本等3个国籍,22岁后只能选择其一,这就是日本的国籍选择制度。

但事实上该宣誓选择国籍制度对别国国籍的放弃并无效力,比如韩国和澳大利亚已明确规定该宣誓对本国国籍无任何影响。

唯一清楚的是,如果你选择日本国籍,那你的别国护照在日本不能用。

(虽然日本国籍法上规定本人应该为放弃外国国籍而努力。(第16条))
请注意,是努力。
所以,日本人可以有双重国籍,在宣誓后,日本只承认其日本身份,不承认其外国身份,而外国承认其外国身份。
这一点和香港人一样。一个香港人入加籍,在香港中国只承认其中国公民,加拿大承认其双重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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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想了解一下,不知世界上除中国大陆外,还有哪些国家的公民会因加入外国国籍而‘自动’失去本国国籍的?我初步了解的那些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都是可以只承认本国国籍的。如日本。
    • 德国
      • 德国的情况在欧盟内承认双重国籍,在欧盟外,不承认双重国籍,但是,与中国香港的情况类似。实际上有双重国籍。日本也是。
        转一篇网上的帖子:
        既然查了,就順便和大家分享一下調查結果吧:

        原則:外國人欲取得德國籍,必須拋棄原國籍;德國人取得外國籍時,德國籍即喪失。就是說如果美國人要取得德國籍,就必須拋棄美國國籍;如果德國人取得美國國籍,其德國籍便會喪失(但只要德國主管機關不知道他取得美國籍這件事,自然也無法主動註銷該人之國籍、護照,這是執行上可能產生之漏洞,但並不表示德國承認雙重國籍)

        例外:倘前述之外國籍為歐盟會員國之國籍,則無拋棄原國籍或喪失德國籍之問題。就是說如果羅馬尼亞人要取得德國籍,不用拋棄羅馬尼亞國籍;如果德國人取得羅馬尼亞國籍,其德國籍亦不會喪失,因為這是例外情況。我看這樣搞下去到時會有一種國籍叫做歐盟國籍。

        德國人與其他國籍之人所生之子女:出生後可能會有雙重國籍,如父母ㄧ方為德國籍,另一方為其他歐盟會員國國籍,如上所述,為例外情況;於一般之情況,該擁有雙重國籍之子女在23歲之時必須決定究竟要選擇哪一個國籍。目前雖然有在討論是否要修改這個規定,但迄今尚未變更。
        --------------------------
        所以,如果一个德国人入了美国籍,如果不主动注销德国籍,那么,对德国政府而言,他只是德国人。他/她依然可以持德国护照出入境。
      • 德国还有一条很重要,天生为德国人(Deutscher Blut)的, 其德国国籍不可剥夺。
    • 美国
      • 老板是美国人,入加籍多年,进出美国用美护照没问题!羡慕啊。
        • 美国公民入境美国必须使用美国护照。
        • 半路加入别国国籍的可以保留双重国籍, 但出生在美国的外国人18岁以后如果想保留美国护照, 必须放弃另一个.
          • 也就是说,美国还有一条很重要,天生为美国人(出生在美国)的, 其美国国籍可以剥夺?
    • Basically, only one country in this world. Be proud.
      • hehe,so proud
      • 这个only one country 就是 rolia 国。rolia 国不承认中国,美国和加拿大的法律。
    • 日本国籍法第十一条:日本公民自己志愿加入外国国籍,失去本日本国籍. Same shit as China. Don't be too proud of our beloved montherland.
      • 我邻居的孩子,温哥华出生的第三代日裔,有日本国籍,当然也有加拿大国籍,安省大学毕业现在日本工作。我问过他们,他们说只要清楚描述和祖居地的关系就可以获得日本国籍。
        看来日本政府对日本血统的海外人士的日本国籍认定,有专门政策;或在某种条件下,自动具有日本国籍。在海外出生的日裔,在获得日本国籍时,不会"自动"失去外国国籍。典型的例子如海外出身的秘鲁前总统藤森,根据其父母原居地的户籍资料,获得日本国籍而受到庇护。

        还有,日本国籍法中,日本公民失去日本国籍是"自动的"吗,还是须要履行日本政府的某种手续之后才算"失去日本国籍"?
        • 关于出生获得外国国籍的是日本国籍法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 二十到二十二岁必须选择国籍”. 和第十一条”自己志愿加入外国国籍,失去本日本国籍” 不矛盾. 成年人对自己行为负责. 藤森是总统, heihei. 日本有专门对南美日裔打工者的日系人visa. The keyword: visa.
          • 我邻居的孩子拿的是日本passport和加拿大passport。
            • 中国移民入籍后拿中国护照去中国的也有.speeding没吃ticket和没speeding是两回事.
              • 就事论事,我邻居的孩子有双重国籍。加拿大政府不介意双重国籍,在他申请日本国籍时,日本显然也没有要求他必须放弃加拿大国籍。
                • The URL is the Embassy of Japan in Canada about this issue. It says clearly 日本要求他必须放弃加拿大国籍。
      • 关键是日本有选择国籍的权利。国籍选择的方式是进行‘选择日本国籍,放弃外国国籍’的宣誓。
        回到之前的问题:父亲是台湾和新西兰两个国籍,母亲是日本国籍,孩子在22岁之前可以拥有台湾,新西兰,日本等3个国籍,22岁后只能选择其一,这就是日本的国籍选择制度。

        但事实上该宣誓选择国籍制度对别国国籍的放弃并无效力,比如韩国和澳大利亚已明确规定该宣誓对本国国籍无任何影响。

        唯一清楚的是,如果你选择日本国籍,那你的别国护照在日本不能用。

        (虽然日本国籍法上规定本人应该为放弃外国国籍而努力。(第16条))
        请注意,是努力。
        所以,日本人可以有双重国籍,在宣誓后,日本只承认其日本身份,不承认其外国身份,而外国承认其外国身份。
        这一点和香港人一样。一个香港人入加籍,在香港中国只承认其中国公民,加拿大承认其双重国籍。
        • This is only for kids who get dual-citizenship by birth.For adults getting Canadian citizenship like our fellow Chinese.No shit, lose Japanese citizenship automaticly.The original topic:国家的公民会因加入外国国籍而'自动'失去本国国籍的?.In Japan,YES!
      • 胡扯。日本血统的人士,其日本国籍是不会失去的。2000年12月12日,日本外务省宣布秘鲁前总统藤森拥有日本国籍。
        • 政治是政治,法律是法律。很多情况下有交集,但这个case下恰恰没有。把“藤森国籍问题”用日语在网上一搜,就可以看到几万条日本人的评论。
          • 你还是没明白,日本的规定是,加入外国籍(比如日本人,移民国外,然后申请加入外国籍)才取消其日本国籍. 但是出生时,自然拥有日本籍及外国籍的,其日本籍是保留的。螣森就是这种情况。其日本籍和秘鲁籍都是与生俱来的。但是如果他在日本出生,后来加入秘鲁籍,就无效了。
            • 日本国籍法上明确规定出生为双重国籍者成年后要选择国籍。那几万条日文评论中以日本人的认真态度从任何所有角度讨论了这个问题,包括一些大学法学教授的正式论文,从国际法和日本法的角度。
              • 你是对的。日本人加入别国籍即自动失去日本国籍,比如加入美国籍,则在日本只能呆30天;孩子成年时有选择,一旦选择了别国也将失去日本籍。到时候拿着日本护照回日本,再出来时得买往返机票。
    • 印度在2005年允许所有海外印度人有双重国籍。全世界在不同程度上允许双重或多重国籍的国家有70多个,有北大学者则认为这个数字至少为90多个。
      据"青年参考"特约记者刘国伟2008-07-15报道,

      "全世界在不同程度上允许双重或多重国籍的国家有70多个,有北大学者则认为这个数字至少为90多个。其中包括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瑞士、德国、荷兰和爱尔兰等西方发达国家,也包括俄罗斯、印度、越南、菲律宾和大多数拉美国家。"

      "2003年8月,菲律宾总统阿罗约签署新的双重国籍法,从而使350万原已失去国籍的海外菲律宾人重新获得菲律宾籍,他们在菲律宾享有投票、就业、投资、竞选公职等国民待遇(在海外从事公职或在外国军队服役的人除外)。人们不难看出,这是想借海外菲律宾人之力来振兴菲律宾经济。相比之下,印度虽在2005年允许所有海外印度人有双重国籍,但海外印裔双重国籍持有者没有投票权,也不能竞选公职,这反映出印度在此问题上仍非常慎重。"

      http://qnck.cyol.com/content/2008-07/15/content_2266354.htm
      • Talked with some Indian guys or who with Indian blood about it in 2005 when the law came in. They said: "it is just shit". "overseas Citizenship of India" is not real "Citizenship of India", it is a somewhat a "回乡证".
        • 可我们的祖国妈妈连个"回乡证"也舍不得给。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
        • 实际上等于“绿卡“/"枫叶卡“,但是没有移民监的限制. 跟印度同事聊的时候,他们一般都称那个叫 "green ca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