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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一个简单的例子, 有 选区1 和 选区2 他们的可投票人都是100人...

选区1(100人都投票了) 有A, B, c党的候选人, A的40票 B的35票 C的25票 A胜
选区2(只有去50人投票了, 其他50人漠不关心) 有A, B, c党的候选人, A的5票 B的20票 c的25票 C胜
但是选举结果是A和C各一个席位, 安总投票数是 A: (40+5)/150 = 30% B:(35 + 20)/150 = 36% C:(25 + 25)/150 = 33%

看着B好像赢了总票数, 可是他们没有一个席位, 这就是北美的选举制度, 非常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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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枫下茶话 / 政治经济 / 今天下雨,加拿大比较黑暗的一天,保守党多数。关注这次选举的turn out 率。
    • tory39%的支持率,拿到是绝对多数的议会席位
      • 也就是39%的人口的意志,民主了61%的人口
        • 其实一个正常逻辑的人应该关注选举过程有没有违法,有没有作弊,有没有利用权力干预选民意向,天马行空作事后数字游戏非常愚蠢。
          • 我谈的是这民主选举规则的合理性,你的明白?其实只要像你这种某党骨灰级粉丝占选民一定比例以上,其实就证明了民主制度的失败
            • 比例代表制才是防止政治职业固定化世袭化,鼓励新生力量和少数派声音不被扼杀的好制度。
              • 也照顾了一些人口少,但有一定地盘也有着一定民族特色的地区,比如北方地区。
            • 非常清楚的是,只有1/3略强的选民支持的政党,却被民主规则数字游戏出绝对多数的议会席位。
              • 而真正能体现民主原则、并代表绝对多数选民意愿的新民党、自由党联合政府,却被民主规则排除执政机会
                • 给你一个简单的例子, 有 选区1 和 选区2 他们的可投票人都是100人...
                  选区1(100人都投票了) 有A, B, c党的候选人, A的40票 B的35票 C的25票 A胜
                  选区2(只有去50人投票了, 其他50人漠不关心) 有A, B, c党的候选人, A的5票 B的20票 c的25票 C胜
                  但是选举结果是A和C各一个席位, 安总投票数是 A: (40+5)/150 = 30% B:(35 + 20)/150 = 36% C:(25 + 25)/150 = 33%

                  看着B好像赢了总票数, 可是他们没有一个席位, 这就是北美的选举制度, 非常公平
                  • 规则解释挺清楚,结论“B好像赢了总票数, 可是他们没有一个席位” “非常公平” 就搞不清楚逻辑是怎么来的。
                    • 既然是分选区选举, 就应该看选区内的结果, 在一个选区内是loser, 就是失去了这个选区的全部选票, 在谈合计选票有意义马?
                      • 确实有漏洞啊.如果用你的例子,200人全投票,没有弃权的. 选区1(100人都投票了) 有A, B, c党的候选人, A的40票 B的35票 C的25票 A胜 选区2(100人都投票了) 有A, B, c党的候选人, A的25票 B的35票 C的40票 C胜
                        从总体来说,B得票最多,但却输了.从总体来说到底是B更有代表性,还是A,C更有代表性呢?
                        • 的确从总体意义上B更有代表性。可从另外角度看,也可以认为A和C更能代表本地区的利益。
                  • 多亏你这么具体的实例,只是最后一句话应该为: 这就是北美的选举制度, 非常不公平
                    • 在一个选区内是loser, 就是失去了这个选区的全部选票, 在谈合计选票有意义马?
                      • 大概是分区选举和全民公决的区别。
                        • "比例代表制"更反映国民的整体倾向 . 不过呢,赢者通吃本来就是西方的核心价值观,可不像东方的中庸
                      • 小意义你看不到,大意义你也没看到:让少数选民强奸绝对多数选民的事就不会发生
                        • 还是那句话,不去投票,表示弃权,或接受任何结果,不存在什么"强奸"问题。
                • 其实,只要把事先确定的民主规则事先更改为:任何政党事先同意联合执政,其选票就合并计算。 只此一条规则更改,就能让反映绝对多数选民意志的新民党、自由党实现更能体现民主精神的联合执政
                  • 你干脆说投票可以多选得啦。
                  • 加拿大人不傻, 联合政府妥协更多开销更大, 这一条加拿大人就不会同意, 所以保守党利用这个潜在的可能性让他们成为了多数党。。。你别谈政治了。。。
                  • 你知道吗,现在的保守党就是这么来的。2003年,加拿大联盟党和渐进保守党决定联合竞选,并给这个新联盟起了个名字:保守党。
                • 谢天谢地没有弄成个联合政府。稍微有脑子的人都知道联合政府会花费大量的精力在内斗上。
            • 民主制度失败了,哈勃搞独裁了,您满意没有?
              • 这样说比较合理,哈珀以39%的选票支持率,组建多数政府,强奸了占绝对多数选民的意志
            • 我不太懂这里选举制度的非常具体含义以及制定规则的历史和过程,我选什么党也只是看着顺眼,并没有积极研究每一项政策的含义。但是从逻辑和原则性分析我会更在乎选举过程是否遵循已有的法律,并不会随意猜测已存在的法律是否合理。
            • 这只能说明加国选举放式有漏洞.建议大家不要居住的太集中,居住的分散一点,有利于争取更多的代表亚裔权利的席位....:)
              • 您先请
          • 早料到有这种蠢人蠢话。感谢鲁迅先生。
        • (#6654701@0)
        • 如果另外的69%人民也像那39%人民一样有同样的方向和意志,那就是61%的人口的意志,民主了另外39%的人口。一个长远来看国家总是要有个政府。你的逻辑有点奇怪。
        • 就算ndp plus liberal 的支持率也没过半数.你用你自己的理论反民主.
        • 我的天啊。这是什么逻辑?
          • 和不懂逻辑的党棍是无法谈逻辑的,当然他们也不需要逻辑。
        • 1997年Liberal拿到多数的时候,支持率还不到39%。
        • 同样的,也可以这样说-------70%的民意反对NDP,80%民意反对柿油党,94%民意反对魁独党团,96%民意反对绿色恐怖组织
      • 拿事先法律确定好的游戏规则大作文章并不意味着明智。
        • nod, nod...
      • 你听物质的。。。这儿民主选举有百年历史经验了。。。你竟然问出如此问题提出如此观点。。。
      • Roughly 40% of 60% voted for Harper's Conservative! Go figure!
      • so?你没事吧? 40%是最高的比例了,你想怎么样?你的逻辑真是问题不小。
    • 本届大选就是给那些把民主政治当成阴谋权术的人最好的教训.
      • 对,自由党魁Michael Ihnatieff闹大选,要推翻保守党,结果自由党惨败到历史最低点,连他本人在议会的席位都丢了,呵呵,咎尤自取!从这个事,看得出,得相信群众的智慧。
    • 一点都不黑暗。投票的表达自己的声音。没投票的就表示接受任何结果。公平合理。
      • agree.
    • 不合理的选举制度充分表明,选票分散多致命,如新民党,自由党合并,即便选票略有流失,按现有分区选举制度,统一后的政党可能夺取议会2/3多数席位。
      • 你愿意人家可能还不愿意呢。
      • 以上还没设计turn out 率问题,考虑没有进入票箱的选票,结论更让人对现民主制度灰心
        • 民主制度的好处就是,你可以自由选择,随时离开让你灰心的地方,去往你理想的乌托邦,比如100%投票率的国家。
        • 你只想到了总理选举的问题,如果按选票比例的话,国会议员是选举产生还是由总理指定?目前的选举制度,基本保证了国会议员是按比例代表的。如果由总理指定,那和人大有啥区别?
        • 你有什么更好的办法没有?
          • 有!抓阄制。公平了吧?
            • 抓阄确实是最公平的方法。古希腊民主时就经常使用抓阄法。
      • 站着说话不腰疼。这个选举制度是多数人觉得相对最有代表性的民意表达。你设计个高招,搞出个绝对公平民主的选举制度,估计你可轻易在多大弄个政治学faculty的干干。
    • 楼主的意思是加拿大的民主是虚伪的民主,强奸了民意.请问,中国如何?中国人的选票在哪里?一党的意志,强行代表了13亿人,8000万党员代表了13亿人,等于是6%的人口的意志,代表了94%的人口(而这6%的党员,他们自己的意志也未必是真正表达出来的).对此搂主有何评论?
      • 顺奸
    • 不满意这种选举制度,就想办法改变它,去抗议,去反对,发出你的声音;要不,就认了;实在无法认同,就走人好了,离开这个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