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曾经有个case:
也是所谓的“家庭暴力”DV case,妻子打911把丈夫送进去了。
当天 假释法庭给了个bail order,其中判了丈夫的不能 “direct and indirect contact” 妻子(其实就是把男人赶出家门)。
当时妻子和她的家人也在法院。妻子的家人对丈夫不满,希望他们离婚。
就在离开法院门口的时候,丈夫和妻子说了两句问候家里的话。
妻子的妈妈在旁边看到了,马上跑到法院大门边上的警察那里,警察马上stop这个丈夫,当场看bail order, 二话不说,马上把丈夫又铐起来,好不容易出来的丈夫还没有呼吸几口新鲜空气呢,又被送进牢里。
检察官马上在原来的charge list里又多加了几条,这对检察官是好事儿呀,可以提高她的case的定罪%,提高她年终工作的performance review。
第二个故事:
BC有一对年轻夫妇,也是DVcase, 男的bail order出来了,很郁闷。两个人分开坐飞机回大陆散心。
回来的时候,可能忘了 bail order, 坐同一班机回BC,在机场被查出来,男的马上被铐起来,有被关进去了。
再想拿到bail order出来, 就难了。。。。, 即使可以,条件会相当的苛刻!!!!
对于丈夫来说很多的细节都要非常的注意。即使妻子打电话给丈夫,听到声音要马上挂掉,不能讲一个字,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
1。你不能确定妻子的真实想法,她可以这样狠心的打911送你进牢,那她一定有想过离婚,她有可能继续害你,目的是搞死你,她得到最大的利益(孩子,房子。。。。)。
2。她有整个政府机器给她撑腰,你是一个人。
3。电话酒店呀这些东西都是可以查到纪录的,他们不查不代表啥,法理在他们那里,万一他们改变主意想查你呢?, 给你来个court order, 让你自己提供电话记录,你是不能拒绝的,如果你拒绝就给你再加上几条,这是他们检察官的本行,你的外行,搞不过他们这帮垃圾的。
4。违反 法院 的 bail order, 是刑事罪。只要是刑事罪,老婆可以在她有生之年里,随时再举报你,把男人送进去。民事的追述是有一定的时限的。
这里有些十几岁小孩子不懂,他们原来的charge其实都不是啥大事,把人家的车划了的啥的,打架呀啥的 (现在我们四十出头的男人,小的时候有几个没有和其他孩子动过拳头的呢),
但是一次次的违反bail order, 搞到后来,搞出十几二十条“罪”来,只能被关在里面了非常被动。
这里所谓的“家庭暴力”DV很多都成为家庭里的女人搞男人的武器。
自从这个法律的变化后,DV案由原来的10%的工作量巨增到40%,把很多中产阶层的男人都给包进来了,
婚姻道德中讲究就是夫妻宽容,但是法律却定的是 “零宽容” 而且范围无限放大。
那么我们的家庭婚姻是更好了还是更糟糕了呢?,看看加拿大的结婚的比列就知道了,加拿大正式结婚的人占适龄结婚人口的比列还不到50%。
有个人写过一本书叫:“the blooming domestic violence industry” 讲的就是这个。
所以大家不要被“家庭暴力”这个词吓坏了,要问清楚,有的的确是非常的不对,绝大部分发生在中产阶级的都不是啥真的暴力。
这都是三波女权分子搞的法律,就像我们读报纸,讲阿桑奇是“性侵害”,没有任何细节。但是如果我们上网查,那就是你情我愿的爱爱中套子破了而事后女人反悔了。
“家庭暴力”这个词有点儿像 文革时期“反革命”的帽子, 西方也有自己的文革。
我认为:
女人,无论是一时犯浑还是精心部署的,滥用(也可以说是“巧用”)911达到赶丈夫出家,为目的的911行为,才是对勤恳工作养家的丈夫的最大的“家庭暴力”!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也是所谓的“家庭暴力”DV case,妻子打911把丈夫送进去了。
当天 假释法庭给了个bail order,其中判了丈夫的不能 “direct and indirect contact” 妻子(其实就是把男人赶出家门)。
当时妻子和她的家人也在法院。妻子的家人对丈夫不满,希望他们离婚。
就在离开法院门口的时候,丈夫和妻子说了两句问候家里的话。
妻子的妈妈在旁边看到了,马上跑到法院大门边上的警察那里,警察马上stop这个丈夫,当场看bail order, 二话不说,马上把丈夫又铐起来,好不容易出来的丈夫还没有呼吸几口新鲜空气呢,又被送进牢里。
检察官马上在原来的charge list里又多加了几条,这对检察官是好事儿呀,可以提高她的case的定罪%,提高她年终工作的performance review。
第二个故事:
BC有一对年轻夫妇,也是DVcase, 男的bail order出来了,很郁闷。两个人分开坐飞机回大陆散心。
回来的时候,可能忘了 bail order, 坐同一班机回BC,在机场被查出来,男的马上被铐起来,有被关进去了。
再想拿到bail order出来, 就难了。。。。, 即使可以,条件会相当的苛刻!!!!
对于丈夫来说很多的细节都要非常的注意。即使妻子打电话给丈夫,听到声音要马上挂掉,不能讲一个字,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
1。你不能确定妻子的真实想法,她可以这样狠心的打911送你进牢,那她一定有想过离婚,她有可能继续害你,目的是搞死你,她得到最大的利益(孩子,房子。。。。)。
2。她有整个政府机器给她撑腰,你是一个人。
3。电话酒店呀这些东西都是可以查到纪录的,他们不查不代表啥,法理在他们那里,万一他们改变主意想查你呢?, 给你来个court order, 让你自己提供电话记录,你是不能拒绝的,如果你拒绝就给你再加上几条,这是他们检察官的本行,你的外行,搞不过他们这帮垃圾的。
4。违反 法院 的 bail order, 是刑事罪。只要是刑事罪,老婆可以在她有生之年里,随时再举报你,把男人送进去。民事的追述是有一定的时限的。
这里有些十几岁小孩子不懂,他们原来的charge其实都不是啥大事,把人家的车划了的啥的,打架呀啥的 (现在我们四十出头的男人,小的时候有几个没有和其他孩子动过拳头的呢),
但是一次次的违反bail order, 搞到后来,搞出十几二十条“罪”来,只能被关在里面了非常被动。
这里所谓的“家庭暴力”DV很多都成为家庭里的女人搞男人的武器。
自从这个法律的变化后,DV案由原来的10%的工作量巨增到40%,把很多中产阶层的男人都给包进来了,
婚姻道德中讲究就是夫妻宽容,但是法律却定的是 “零宽容” 而且范围无限放大。
那么我们的家庭婚姻是更好了还是更糟糕了呢?,看看加拿大的结婚的比列就知道了,加拿大正式结婚的人占适龄结婚人口的比列还不到50%。
有个人写过一本书叫:“the blooming domestic violence industry” 讲的就是这个。
所以大家不要被“家庭暴力”这个词吓坏了,要问清楚,有的的确是非常的不对,绝大部分发生在中产阶级的都不是啥真的暴力。
这都是三波女权分子搞的法律,就像我们读报纸,讲阿桑奇是“性侵害”,没有任何细节。但是如果我们上网查,那就是你情我愿的爱爱中套子破了而事后女人反悔了。
“家庭暴力”这个词有点儿像 文革时期“反革命”的帽子, 西方也有自己的文革。
我认为:
女人,无论是一时犯浑还是精心部署的,滥用(也可以说是“巧用”)911达到赶丈夫出家,为目的的911行为,才是对勤恳工作养家的丈夫的最大的“家庭暴力”!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