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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离婚的事儿耽误了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背井离乡,我肯定把什么耽误过。比如,说不定就把离婚的事儿耽误了。

  人人都看得见,这些年国内离婚率上涨了。这次回国让我印象更深的不是同学、
同事、亲朋好友里离婚人数之多,而是“有离婚倾向”的一族人数在上升。与早年那
些感情不和夫妻的“共处不和平”不同,这一族是“和平不共处”,夫妻有名无实,
一家人两份日子,从情感到财政大家井水不犯河水———这比离婚率的上升,更让人
真切地感到一个婚姻动荡的乱世就在身旁。

  在美国没有的念头,这会儿也全都冒出来:要是一直留在国内,我今天会是个什
么光景?

  我当初对自己婚姻的打算是“能维持3年就算不白结”。两口子都性情火爆、强势
霸道,好点儿的时候各自吃软不吃硬,更糟的时候双双软硬不吃,合起来整个儿就是
一座活火山么。所以我成亲时就为分手作了铺垫:办个证书就完,没有通告亲友,也
没有任何仪式。想想,要是又请客又收礼的,过几天离的时候,怎么在参加过婚礼的
那堆亲友面前收场哇。孩子也是不能要的,如果合不到一起的两个人中间连着块骨
肉,那可就难受啦。或许我的“灾难意识”过强了———我的确是进了电影院先关心
逃生口的那类人。

  婚后的日子还没来得及过满3年,一个突然的事变颠覆了这个家的外壳,倒也把这
个家的内核封锁了:我先到了美国,与先生和女儿分离了15个月。这期间,90万字的
家书,显示出大家都怪贤惠的一面;见不着面了,不仅谁都没有机会充分展示各自的
火爆脾气,而且“远道的和尚会念经”,彼此倒互相崇拜起来。先生的女儿也说,只
要跟季思聪在一起,上哪儿她都不论———我是那种“为知己者死”之士,闻此说能
不肝脑涂地么?婚后的第一个危险期,就这么平安度过了。

  等先生带着女儿也来了美国,一家人的生计一时成为主要课题,外患当前,内乱
就起不来了。当年国共两党为打日本都合了作,我们毕竟还是当年对上眼了才结的
婚,值此逆水行舟之时,除了合舟共济,谁都没别的想头。况且,黑手在国内摧毁一
个家,白手在美国建起一个家,这一破一立之间已经有足够的刺激,尤其是我,精神
上百废待兴,正是用得上我先生女儿这些“人才”的时候。这般几年走过来,每个人
回头一看,都对对方的“能耐”怪钦佩的,十个“志同道合”、一百个“一见钟
情”,只怕也抵不上这一个“患难之交”来得结实。婚姻的第二阶段,便又是无惊无
险。

  要是没有这么两段,我家的现状未必稳如今天。想想国内闹婚变的条件吧:到处
是中国人,住的又近,交往又密切,每天在社会上行走,日子久了怎么也得闹它个三
两知己吧?还有,你能肯定这离婚率的上升里头,就一点也没有左邻右舍互相“传
染”的因素?

  可在国外,周围好几公里内,男女老少加起来,赶不上北京一条街上的中国人
多,而且大家几个月不见得能碰回面。这种形势下在家外头碰上知音,不说像大海捞
针那么难,起码不比游泳池里踩到个针更容易。也正因为大家碰面不容易,别人家即
使离婚闹得翻天,那气氛也传染不过来。

  就这么着过了“木婚”。到了这一站,婚姻已是尾大不掉、格局难变了:在美国
呆了几年后,夫妻俩难免有点儿共同产业、坛坛罐罐什么的,要分家必定两败俱伤,
这也挺可怕的———你舍得把辛辛苦苦的劳动所得让律师呀、税务局呀之类的坐收渔
翁之利吗?有的美国人,两口子都分居了,也不忙着离婚,直到有一方需要再婚的时
候,为的就是在财产上保住两人的利益。和与律师、税务局之间的关系相比,夫妻之
间那就是人民内部矛盾呐!得啦,“好离不如赖不离”吧。

  当然我不是说来美国的人都没离婚。不过巧的是我大学同班的一伙儿同学,凡到
美国来的,不论夫妻哪一方先来,也不论夫妻的学历相差多远(包括男低女高的),
全体12位10个家庭,一律固守原夫原妻,甚至无一有离婚趋势者。前几天我们聚会,
欢迎一个从北京来当访问学者的同学,相见之后,同学按国内惯例小心翼翼地先问我
们:“还是原来那两个人吗?”等到敢放心喘气的时候,她立即大发感慨:“我发现
来美国的反倒是不离婚的!”

  不见得来美国的全比在国内的同学少“二心”吧?这群人的留学与婚姻里头,有
没有点儿可以让社会学家感兴趣的东西?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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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枫下茶话 / 美国话题 / 把离婚的事儿耽误了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背井离乡,我肯定把什么耽误过。比如,说不定就把离婚的事儿耽误了。

      人人都看得见,这些年国内离婚率上涨了。这次回国让我印象更深的不是同学、
    同事、亲朋好友里离婚人数之多,而是“有离婚倾向”的一族人数在上升。与早年那
    些感情不和夫妻的“共处不和平”不同,这一族是“和平不共处”,夫妻有名无实,
    一家人两份日子,从情感到财政大家井水不犯河水———这比离婚率的上升,更让人
    真切地感到一个婚姻动荡的乱世就在身旁。

      在美国没有的念头,这会儿也全都冒出来:要是一直留在国内,我今天会是个什
    么光景?

      我当初对自己婚姻的打算是“能维持3年就算不白结”。两口子都性情火爆、强势
    霸道,好点儿的时候各自吃软不吃硬,更糟的时候双双软硬不吃,合起来整个儿就是
    一座活火山么。所以我成亲时就为分手作了铺垫:办个证书就完,没有通告亲友,也
    没有任何仪式。想想,要是又请客又收礼的,过几天离的时候,怎么在参加过婚礼的
    那堆亲友面前收场哇。孩子也是不能要的,如果合不到一起的两个人中间连着块骨
    肉,那可就难受啦。或许我的“灾难意识”过强了———我的确是进了电影院先关心
    逃生口的那类人。

      婚后的日子还没来得及过满3年,一个突然的事变颠覆了这个家的外壳,倒也把这
    个家的内核封锁了:我先到了美国,与先生和女儿分离了15个月。这期间,90万字的
    家书,显示出大家都怪贤惠的一面;见不着面了,不仅谁都没有机会充分展示各自的
    火爆脾气,而且“远道的和尚会念经”,彼此倒互相崇拜起来。先生的女儿也说,只
    要跟季思聪在一起,上哪儿她都不论———我是那种“为知己者死”之士,闻此说能
    不肝脑涂地么?婚后的第一个危险期,就这么平安度过了。

      等先生带着女儿也来了美国,一家人的生计一时成为主要课题,外患当前,内乱
    就起不来了。当年国共两党为打日本都合了作,我们毕竟还是当年对上眼了才结的
    婚,值此逆水行舟之时,除了合舟共济,谁都没别的想头。况且,黑手在国内摧毁一
    个家,白手在美国建起一个家,这一破一立之间已经有足够的刺激,尤其是我,精神
    上百废待兴,正是用得上我先生女儿这些“人才”的时候。这般几年走过来,每个人
    回头一看,都对对方的“能耐”怪钦佩的,十个“志同道合”、一百个“一见钟
    情”,只怕也抵不上这一个“患难之交”来得结实。婚姻的第二阶段,便又是无惊无
    险。

      要是没有这么两段,我家的现状未必稳如今天。想想国内闹婚变的条件吧:到处
    是中国人,住的又近,交往又密切,每天在社会上行走,日子久了怎么也得闹它个三
    两知己吧?还有,你能肯定这离婚率的上升里头,就一点也没有左邻右舍互相“传
    染”的因素?

      可在国外,周围好几公里内,男女老少加起来,赶不上北京一条街上的中国人
    多,而且大家几个月不见得能碰回面。这种形势下在家外头碰上知音,不说像大海捞
    针那么难,起码不比游泳池里踩到个针更容易。也正因为大家碰面不容易,别人家即
    使离婚闹得翻天,那气氛也传染不过来。

      就这么着过了“木婚”。到了这一站,婚姻已是尾大不掉、格局难变了:在美国
    呆了几年后,夫妻俩难免有点儿共同产业、坛坛罐罐什么的,要分家必定两败俱伤,
    这也挺可怕的———你舍得把辛辛苦苦的劳动所得让律师呀、税务局呀之类的坐收渔
    翁之利吗?有的美国人,两口子都分居了,也不忙着离婚,直到有一方需要再婚的时
    候,为的就是在财产上保住两人的利益。和与律师、税务局之间的关系相比,夫妻之
    间那就是人民内部矛盾呐!得啦,“好离不如赖不离”吧。

      当然我不是说来美国的人都没离婚。不过巧的是我大学同班的一伙儿同学,凡到
    美国来的,不论夫妻哪一方先来,也不论夫妻的学历相差多远(包括男低女高的),
    全体12位10个家庭,一律固守原夫原妻,甚至无一有离婚趋势者。前几天我们聚会,
    欢迎一个从北京来当访问学者的同学,相见之后,同学按国内惯例小心翼翼地先问我
    们:“还是原来那两个人吗?”等到敢放心喘气的时候,她立即大发感慨:“我发现
    来美国的反倒是不离婚的!”

      不见得来美国的全比在国内的同学少“二心”吧?这群人的留学与婚姻里头,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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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uite Interesting! How about people in Canada?
      • I know the devoice rate here is not low too. But the thing is, guys here seem that they are family-oriented. I mean those married guys. So I don't really believe those Nos, devoice rate. I agree with the lady.
        • I think many new immigrants here try to utilize Chinese law instead of Canadian,or divorce before they get rich.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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