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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再读刀锋,是来多伦多之前。从初中把它从床下找出来,一直带着它,可是一直摆在书架一处不起眼的角落,近十年来它跟其他许多书籍一样,只是成了书架的装饰。被灰尘和时间所浸蚀,以至于纸页发黄,像蚊虫一样死去堆积的铅字,散发出锈迹的气息。如果不是那时我整天躺在床上,忍受创伤的折磨,我是不会去擦莱雷这把刀的,尽管那双眼睛还有苍白和瘦弱从来都还在心底。尘土和时间已成了我体内的锈迹和污垢,我擦亮它无疑是想擦亮我内心里的那双蒙昧的眼睛。我擦亮了吗?实际上我感到更加迷茫,任何间接的想法同样难以化解我灵魂里的困惑,依然难以越过灵魂的锋刃。依然还是爱它,这次的爱变得主动专一起来。没有初恋时巧遇的激情,却来的冷静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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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枫下拾英 / 乐韵书香 / 清唱一首多市春天的挽歌
    我轻轻的,轻轻的唱这首你的歌“故乡遥远”
    轻轻的,轻轻的悼念逝去的春天。
    就如你趴在冰冷的窗上看外面的繁华与喧嚣。
    整个的春天,我都趴在窗上看外面的春暖花开。
    借以体尝你的感受。
    我轻轻的,轻轻的唱这首你的歌“故乡遥远”
    轻轻的,轻轻的悼念逝去的六载青春。
    就如那日我的手指划过你的发捎,为你梳理凌乱的黑发。
    整个的春天,我都在湖边用手指抚摩冰冷的沙滩。
    借以唤起指间的记忆。
    我轻轻的,轻轻的一唱再唱这首你的歌“故乡遥远”
    轻轻的,轻轻的想不带一点忧伤。

    空空的镜子里,描画不出你的多情感伤更没有你的桀骜不逊.
    只有孩子气的游戏象极了你的顽皮
    轻轻的,轻轻的我一唱再唱那一首
    不是为了春天的挽歌
    • 移情别恋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我那么快的答应见她是因为她跟我说,她想去古巴。我记得那是你最喜欢的一次旅行,也是你跟我认识之初的话题。我们谈这个话题的时候也是这样的季节,OTTAWA 的郁金香就要开了。
      那时侯你也移情别恋,因为我不在身旁而带着你的弟弟驱车往返TORONTO和OTTAWA。
      我对她说,等我被LAY OFF了就有时间去OTTAWA看郁金香了。我迷信她是你的化身,还因为她的姓跟你的名字的最后一个字一模一样。让我想到了你用我们的名字随手写下的诗句。
      她来了,站在我小屋的门口,我差点要去拥抱她,你知道吗,她穿着你的裤子。就是你回来我们一起去,我反对,你坚持要买的那一条。我现在知道你为什么坚持要买,因为多市流行对吗,而那个时候的我,怎么知道多市的潮流呢。她穿着比你好看,因为她没有那时的你虚弱。她坐在那儿,那个我给你准备的位置上,羞涩而书生气。我不自禁的想靠近她,对她好。我给她用的是我幻想了很多次,你端在手里把玩的酒杯,如果是你我一定倒进去的是冰过的WINE而不是橙汁。我看着她吃我COOK的东西。等她走了,我做了很多很多你说吃着顺溜的东西,放在冰箱里,后来它们都坏掉了。
      我坐在车里听她放的歌,觉得你还是走了,走的很远。因为她的歌跟你的歌截然不同,我知道那些歌不是她的,她跟我一样移情别恋,而还在唱她的他唱的情歌。我下车去看那两只天鹅,他们回来了,原来穷通皆有定,聚散岂无缘。
      我拼命的想对她好,把我和你没有做的事情都补上。我约她再来,她兴冲冲的来了,带着她的娃娃脸又一次站在我的门口。再见她,我没有想冲上去拥抱她的冲动,只是象我在机场接你的时候冷冷的看着她,因为我觉察到她跟我一样正在移情别恋。
      我们去吃了韩国菜,就象你刚回来的那天夜里,我们面对面的坐着。要命的是她又提到了希腊烤肉,我耳边又回响起你汇报带你弟弟做我的替身去吃希腊烤肉,最后还吝啬的说“就要了那么一点点,都没有吃完”。她说希腊烤肉的时候,我的脸色一定很难看,因为接下去我们是沉默。整餐饭吃下来,我都看见那一次我们跟你的朋友吃饭,一桌子的大餐,我只吃了你点的凉拌苦瓜,而你也只吃的下我点的“糊塌子”。
      回去后,我写那些碎片给她,她象你一样很喜欢,但是她不会象你一样的回应,你在音乐和文字上的造诣是我远不可及的。她象你一样的夸我,让我想起我们通长途的那个冬季,每一通之后我都有文字给你,因为我和你有说不完的话。她看我的文字,猜测我与你的故事。
      她也有她的故事,我们就这样移情别恋。因为她的身上有你的孩子气,我的身上有他的孩子气。但是我知道,她的孩子气中没有你的多情伤感,你的感情是成熟专一的。
      经过了漫长的冬季,在春天里脆弱和温柔都是可耻的。她比我清醒,她拒绝我的移情别恋,我想留下点什么给她,谢谢她让我把对你的温柔释放出一点点,这样我就不至于疯掉。我送给了她水木年华。
      有点舍不得她的孩子气,但是一辈子要说的话都在那里了。就当彼此是颗流星,美丽了彼此很久。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有点喜欢
    • 遥远的故乡
      遥远的故乡
      by winterbreeze (麦苗守望者@镜.tab) at 2004.11.5 06:47
      故乡
      遥远
      在我心里
      多年的远离
      直面后却是破碎的慨叹
      只有紧握自己当初的选择
      选择了
      就无法回去

      感怀
      落泪
      在我心底
      许久的梦幻
      醒来时是喃喃的低语
      遥远的故乡
      只在遥远的心底

      咬紧牙关吧
      用将来掩埋过去
      • 年轻的同志就是热爱生活啊,等你老了,都没有心情看下去。
      • 青春不再了,等更老的时候不用看仍然在心里.
        • 白内障也是个不用看的原因。
          • 老人家,您连自己的名字都写错了,CHINAPENSION.告诉你一福音,白内障可以动手术拉.就是老年痴呆没得救,来得跟您讲,您也不懂.
            • 没有错,曾经享受ei的中国人
              • 当初来了一年后回国时朋友发现,酒席里听到笑话后,加拿大回来的朋友笑声慢3拍,往往朋友都笑后,俺才笑出声音。这里呆过五年,患老年痴呆自己不会知道的。
    • 一本书与一个人生-----毛姆的刀锋(1)
      威廉·萨默赛特·毛姆(William Somerset Maugham),GOOGLE这个名字以及相关的资料,仅凭一个名字在网上搜索与寻找,需要有与吸烟同样摆脱不掉的癖好,为的是一本发黄的《刀锋》。
      初读这本书,是中考之后的暑假,在父亲床下的纸箱中,擦去书皮上的尘土,几次都开了个头,终于在一个百无聊赖的午后读了进去,岂知就与它恋爱了。初读时就是初恋。
      为故事吸引,却不知为什么。
      莱雷,为了寻找生命的意义,明白痛苦和不幸的根源,放弃婚姻,放弃故乡,放弃富裕安逸生活,放弃前途,一路游走,在欧洲大陆,在印度,接触天主教,神秘主义和印度教宗,终于有一天在印度大山里的日出之时获得了灵魂永恒的平静与满足。然后他分掉了所有财产,回到美国,准备做一个出租车司机。他把这种生活和印度的托钵僧人做类比,他说他的出租车无异于印度僧人的手杖和食钵。
      那时读不懂,只知道喜欢这种超脱异类,就相信想要超越平凡的生活就注定了漂泊。
      • 喜欢毛姆的《人性的枷锁》- Human Bondage。
        • "You cad! You dirty swine! I never cared for you--not once! I was always making up to love ya. Ya bored me stiff. I hated ya. It made me sick when I had to let ya kiss me.
          I only did it because you begged me--ya hounded me and drove me crazy! And after you kissed me, I always used to wipe my mouth. Wipe my mouth!" --as Mildred Rogers in OF HUMAN BONDAGE (1934).
          • Links:
        • 喜欢《月亮和六便士》
    • (2)
      读这样一本书,对一个初中毕业生来说,只是个偶然,就象是在人群中遇到一见钟情一样。即不是仰慕校花毛姆也与暗恋刀锋无关。只是在人群中多看了一眼,就再也不能忘掉那容颜。
      “一把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因此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一直想找到英文版,用原文解读这句话。它出自《迦托—奥义书》。莱雷的救赎之路,是一面难以逾越的刀锋。毛姆把他置于异端之顶,让他通过种种与现实和世情相背离的艰难之旅,来预示得救的困难。只能用他的幻觉来抑制内心的困境。“拉里,你关于绝对的见解肯定会逼使你认为世界和世界的美只是幻觉——是玛雅一手造成的”。这是毛姆在本书中以第一人称的智者的语气对拉里的告戒。同时,他把拉里的异端行为看成人类陷入精神困境的某种游戏。在这个世界里有乐有忧,有道德有堕落,有知识有愚昧,有善有恶,它与生俱来,有几人能摆脱得掉,包括圣者或智者。这就是一把隐形的刀,它的锋几人能渡。
      我喜欢莱雷这个迷惘人物,还因为喜欢他追求绝对的过程,喜欢他的悲悯、智性和善良。他通过博览群书来追求人格的完整。封面上那个苍白瘦弱的青年,有着一双清澈的黑眼睛。
      • 毛姆的《刀锋》- The Razor’s Edge
    • (3)
      再读刀锋,是来多伦多之前。从初中把它从床下找出来,一直带着它,可是一直摆在书架一处不起眼的角落,近十年来它跟其他许多书籍一样,只是成了书架的装饰。被灰尘和时间所浸蚀,以至于纸页发黄,像蚊虫一样死去堆积的铅字,散发出锈迹的气息。如果不是那时我整天躺在床上,忍受创伤的折磨,我是不会去擦莱雷这把刀的,尽管那双眼睛还有苍白和瘦弱从来都还在心底。尘土和时间已成了我体内的锈迹和污垢,我擦亮它无疑是想擦亮我内心里的那双蒙昧的眼睛。我擦亮了吗?实际上我感到更加迷茫,任何间接的想法同样难以化解我灵魂里的困惑,依然难以越过灵魂的锋刃。依然还是爱它,这次的爱变得主动专一起来。没有初恋时巧遇的激情,却来的冷静持久。
      • “实际上我感到更加迷茫,任何间接的想法同样难以化解我灵魂里的困惑,依然难以越过灵魂的锋刃。依然还是爱它,这次的爱变得主动专一起来。没有初恋时巧遇的激情,却来的冷静持久。”
    • (4)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莱雷在寻找着什么呢?生死,自我,慈善,宽容和泛爱。他是存在主义者,理想主义者,他有着宿命之爱和生死之道,浑身散发出使所谓的上流社会难堪的气味。
      毛姆塑造这样一个四处漂泊的异端形象,用意很明显,只是为了展示他自己内心的迷惑,让读书的人看到一点关于世界绝对的某种境界,试图找到一种更加真实的生活方式。但是毛姆自己有没有找到答案呢?
      我还必须要说伊莎贝儿,她美丽,追求雅致的物质生活,也就是现实社会中追求小资的那类女孩。即便她的性情和追求与莱雷有天壤之别,莱雷对她还是十分宽容,并不排斥她所过的奢华生活。他们之间是物质与精神,现实与理想的冲撞,暂且不管在他们之间是否能产生传说中的爱情,他们不能最终结合,成为夫妻,正是物质与精神,现实与理想的不调和。
      我们只能这样来理解,莱雷的某些气质是小资的伊莎贝儿无法摆脱的,她不喜欢莱雷的生活方式,但喜欢莱雷的气质。
      书里还有另外一个女人,尽管她很不引人注目,但是毛姆安排她出场正是与伊莎贝儿绝好的对比。索菲的性情和天资都高于伊莎贝儿,她从小喜欢诗歌,有过十分纯洁的生活,但是她的身份是妓女。莱雷却要跟她结婚。最终没有成功。毛姆安排这样的结果,似乎又说明了,这个世界是不允许纯精神独立存在的,精神必然与物质相关。
      我始终没有发现莱雷对谁萌生出我们想象的那种爱情,他的爱是如此宽泛,包含忍耐和宽容。对世俗那么超脱的莱雷却陷入了某种理想的沼泽。所以我感到莱雷一生的救赎,让毛姆诠释得十分滑稽。但是这并不影响我喜欢莱雷这个乐于融入底层、求真求解的理想人物。在物质与精神之间怎样平衡自我的心境,仍然是个相当困惑的问题。
      所以作家是什么,只是些被骗了又写出故事骗人的人。读书、吸烟、恋爱异曲同工,都是毁灭性的占有。婚姻是什么,有待考证:)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
      • 谢分享, 这个翻译得怎么样?
    • (5)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我爱这本书,和单恋一个人是一样的。尽管知道实现不了,但是就是因为得不到的反而难放弃。毛姆的这柄灵魂的锋刃在现实中几乎无人能超越,特别是中国人,尽管在北美你有机会实现,但是还要看你的背景和机缘,不是所有的美丽都是你能拥有的。
      我相信毛姆是想化身为莱雷的。也只有置于莱雷的境遇,才可能作到超越那柄锋刃。莱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有生死一线的体验,有无需担忧的经济来源,尽管不丰厚但却足够支撑他的旅行,没有父母妻儿的责任和义务,赤条条来去无牵挂。
      再来看看毛姆,出生在巴黎,父亲是律师,在英国驻法使馆供职。毛姆不满十岁,父母就先后去世,被送回英国由伯父抚养。毛姆进坎特伯雷皇家公学,由于身材矮小,且严重口吃,经常受到大孩子的欺凌和折磨,有时还遭到学究的无端羞辱。童年生活孤寂凄清,养成他孤僻、敏感、内向的性格。从性格和童年的背静上看与莱雷无异。
      后他去德国海德堡大学学习了一年,同年返回英国,在伦敦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当了六个星期的练习生,随后即进伦敦圣托马斯医学院学医。为期五年的习医生涯后,毛姆弃医专事文学创作。使他功成名就的是戏剧而不是小说,在他创作戏剧的颠峰状态,他放弃了戏剧,正是对当时英国上流社会的鄙视。第一次大战期间,毛姆先在比利时火线救护伤员,后入英国情报部门工作,到过瑞士、俄国和远东等地。战后他重游远东和南太平洋诸岛;1920年到过中国,写了一卷《中国见闻录》。毛姆定居在地中海之滨的里维埃拉,直至1940年纳粹入侵时,才仓促离去。种种行为不象莱雷吗?
      但是,即便有这样的背景和条件,毛姆并没有超越他自己的那柄锋刃。
      毛姆的后半生回到了自己的出生的地方法国,在里维埃拉购买了一幢豪华住宅,招待不少英国上层人士,甚至皇亲国戚,写作回忆录和文艺评论,同时对自己的旧作进行整理,享有很高的声誉,英国牛津大学和法国图鲁兹大学分别授予他颇为显赫的“荣誉团骑士“称号。英国著名的嘉里克文学俱乐部特地设宴庆贺他的八十寿辰;在英国文学史上受到这种礼遇的,只有狄更斯、萨克雷、特罗洛普三位作家。他的母校,德国海德堡大学,授予他名誉校董称号。骨灰安葬在坎特伯雷皇家公学内。死后,美国著名的耶鲁大学建立了档案馆以资纪念。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感觉兄台是挥舞着刀锋和老毛过不去。知道孙悟空为什么那么潇洒么,赤条条来去无牵挂,石头缝儿里蹦出来的。
        跟您开玩笑,别见怪。;-)
    • (6)
      成熟的感情与初恋的区别就再于,再不会为偶然的一种巧合所感动,不知是喜还是悲。我之爱上刀锋,主要是起初的不经意和少年的不经事注定的缘分。再读时已经是理智的爱怜多于感动。
      对于毛姆,并不想评价,看的都是译本,作家手段的高低还要看语言的驾御能力,写作技巧的运用手段才能评断,思想是重要的但不是全部的。文字之发明,做为情感思想的载体,有时是智慧的,有时却是多余的。好象撤的远了。
      毛姆创造莱雷这样的青年,与他的身世应该直接相关,寡母带大的孩子或是孤儿原比人心事重,寄人篱下或是在寡母落寞的身影之后成长,对人间世事自有一种体察,他们无法长成天真烂漫的孩子,无法做让人又爱又恨的淘气包。他们早熟的眼神,警觉地观察着世界,时刻准备闪躲。他们敏感,冷静,避世,渴望爱与被爱,却置身事外。
      不知所云,全当是痴话。
    • Vincent, Don Mclesn, Van Gogh,歌、图画、年代
      中学时代在《音乐天堂》里知道了starry , starry night, 还有winflower.那个年代和那个年纪配合的天衣无缝。西方文化和爱情都好似初春里萌动的嫩牙,若有若无,似近还远,清请淡淡的,如一副江南水乡的水彩画,欣欣然了不知所措。桃花、梨花、柳絮轻轻飞舞在那个年代,就如风中的花瓣,却不曾飘落。考试竞争的压力,就象是乍暖还寒的倒春寒,将这样的旋律和图画隐隐的藏在了心底。
    • (2)
      大学时代被有的人称做黄金时代,仿佛盛夏的季节,西方文化、爱情都成了夏天里的池塘,殷实茂盛,繁华艳丽,光影交错,好似印象派鼻祖OSCAR CLAUDE MONET 的WATER LILY POND,让人目不暇接,留在记忆中的是一些光与影的碎片。那些得来不费功夫的东西,尽管是新鲜如草莓,也似乎没有了嫩牙的韵味,到似夏天吃西瓜一般。有一天呼啦啦大厦将倾,毕业了,才知道同桌的你其实并不适合我。唱着罗大佑,唐朝,掩埋青春。强说惆怅的吟唱月梦。
      Vincent 和Winflower这样的旋律和图画被深埋在最柔软的角落,寂寞的等待那一天被你轻拨琴弦的指尖撩拨幻化成真。
    • (3)
      直到毕业多年以后,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是那把俄罗斯民谣色彩的木吉他轻轻的和进来梦幻般诉说着的风之花的神秘,还是古老凄美的希腊神话故事的魔力,我竟让你一个人孤单了很久,至今仍然能看到那时你在北美孤寂漫长的冬夜里反复弹唱这两首歌的图画,是你的诉说,是我的忧虑。
      繁星之夜空下,片片苍青,你轻盍双目,翘首轻吟,寄盼夏临,郁郁孤楚。我却始终站在风里,让它将我的雏菊吹向天涯,不敢与美丽期许。丘之阴翳,轻描其树,淡绘水仙,悠拂微风,微诉冬寒,如雪画卷,色调凄然。你幽怨的描绘这样画卷,是在轻轻的责备,尽管你说过从来都没有怪过我。
      而今把玩你的译文,茫然知悟,彼之轻诉,恍然彼心,纷乱不宁,怆然彼情,痛楚难冥。
      繁星之夜空,明华艳艳,如火如焰,紫雾翻舞,层云流转,入彼双目,忧从中言。图画中那样迷幻的色彩,浓浓的忧郁,星星不似星星,月亮也非月亮,不是白杨的白杨,清冷寂寞的村庄,是你挣扎着维护自己的心智,竭力释放心中的痛。虽不得解,诚然如故,至其无止,万念俱灰,悔不得相告,没有你的相伴,凄冷尘世,实无乐土。
      是我的怀疑和怯懦让雏菊碎成片片随风飘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