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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条例好像不大一样,可以参考。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北京修订计生条例 9类家庭可生第2胎


2003/08/08 09:03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 (记者张迪)日前新修订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可生育第二个子女者放宽了女方年龄和生育间隔时间的限制。新条例自2003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北京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邓行舟说,北京市原来的有关条例规定,公民在9种情形下可被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符合条件的夫妻如果希望生育第二胎,其生育间隔必须不得少于4年,另外,女方不得低于28周岁。考虑到如果间隔时间和女方年龄两个条件同时具备,有可能造成许多高龄产妇,不利于母婴的健康和安全。新出台的条例规定,按原规定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情况的公民,在上述两个条件中只需具备一个,即可生育第二个孩子。

  新条例相关规定

  首次提出将对独生子女家庭的特殊困难给予政府帮助。条例规定,独生子女发生意外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女方年满55周岁、男方年满60周岁,所在区、县政府应当给予每人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经济帮助。

  独生子女父母满足一定年龄条件,每人可享受至少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每月发放的10元独生子女费将延长至18岁。

  9类家庭可生第二胎

  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婚后5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

  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农村居民,只有一对夫妻有生育能力,又只生育一个子女,其兄弟不收养他人子女的;

  男性农村居民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书面表示愿意赡养老人的;

  远郊区、县农村居民,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一方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在深山区长期居住并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生活有实际困难的。   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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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枫下家园 / 家庭与子女 / 来加拿大这么些年,发现很多新移民同胞对生孩子抱有极端想法,要么就不生,要生就生他3个以上。不生的说他们爱清静,多生的说他们爱大家庭,反正都来了,政府又照顾,多生与不生多自由呀!可是我姐说,
    她在国内现在也可以生第2胎了,政策放宽了,老百姓响应的反而没那么大。反正都有一个了,在大多数人的家里一个就够了。你们说,来到加拿大是不是非得高多几个才够本?
    • 能生而不生,和不能生完全不同。至今见过的人,只一个太太坚持到了34岁还不肯生将来就不知道了。其他说不生的,都是因为年轻,没过35岁只能说是暂时不想要孩子而已
      题外话,看到有人能生而不生,来跟人家不能生得帖子后面去说,觉得有点残酷。能生,就有选择生或不生。而当人不能生,他就失掉了option, 那真的是很痛哭的。
      • 想要孩子,又总要不上,的确痛苦。不过想要孩子的话,可以收养的。OPTION总是有的。
        • 收养是生活的option,不能生的人的痛苦,来自他/她感到自己生理上有不正常或缺陷,他不能轻松得说出不要孩子是为了清静的话,若说的话也是借口,所以对这种人,如果不能安慰,也不能跟人家谈不要孩子或收养孩子的事
          试想对一个失去左手臂的人说:现在假肢技术很发达,装个假肢。或者,咳,左手有什么用啊,我从来没用过。
          不能生孩子的人,自感有缺陷,都是很敏感的。
          • 我认识一两个领养孩子的朋友,人家开朗的很,没有你说得那么自卑和敏感。人和人不一样,我从来不觉得领养孩子有什么缺陷的。
            • 每个人不同,这里还有非生男孩,检出一女孩就打掉的呢----还号称是高知呢
            • 是的,痛苦总会过去,生活会继续
              中学有个女同学的姐姐作医生,诊断出一个女人是没法怀孕的,那个崩溃的女人当场放声痛哭,整层楼都听到她的哀嚎:这不可能,我也能作母亲,天啊,我也要能作母亲。
              好多年过去了,相信那个女人已经平息了痛苦,在哪里生活着。
              你说的对,确切的说,这样的人是有一段时间感到痛苦的,在心理学上,生理正常是让人有安全感的一道线,但人面对痛苦的能力表现不同,大部分人应该后来都像你的朋友那样,恢复了自信和乐观的。
              我只是觉得作为外人,我们最好永不要触别人的伤疤,不管那个疤是否已经好了。
              • AGREE
            • 你有孩子是无法理会那份感觉的, 有些人是强作欢笑而已. 内心还是很遗憾,毕竟不能生育. 有个亲戚一直没孩子, 我们都不去问的.
              • 或许吧,一直没孩子是这样,但是有了领养的孩子之后就不一样了,真的不一样。
          • 有一定的道理。只是不要假设别人为了清静不想要的是借口。我已经把自己的跟贴删掉了,尽管我非常同意LAZYCAT的话。
          • 俺倒是觉得,有时候这种刻意的“避免”反倒会加剧人家的“缺陷感”,也许人家未必觉得那么不正常,倒是这样“避免谈”在提醒“不正常”。要说受刺激,在哪儿不受刺激呀,
            家庭子女板块那么多讨论生孩子的帖子,那不是比讨论不生孩子更受刺激?
      • 有点意思,什么叫能生而不生?
        • 可能是指为了某种原因不要孩子的(非生理性原因)。
        • 就是自己选择不要孩子的。美国五六七十年代 出生的妇女,有五分之一的没有孩子。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在育龄期可以有孩子,却决定不要的,华裔里,
          很有名的有AMY TAN。这只是一种生活方式的选择。作这种选择的,有统计,绝大多数步入老年后,都没有遗憾。但是想要又不能要的,在老年会有遗憾。所以,实在没有办法自己生的话,收养一个孩子也是一个的选择。只是说起来容易的话题,真要走过那一段一定也是不易的。
      • 我这个话题和那些不孕的帖子并没有冲突。我谈的只是一个我看到的现象而已。题外话,我倒是有偏方治疗不孕。
    • 不知道你的这个“本”是指什么?我的一个在中国的同学告诉我说,她坚决不要第二个孩子,因为她觉得一是孩子太累,太苦;二是如果有了第二个孩子,经济上会有困难。不知道其他人的想法。
      • 国内现在真的可以生第二胎了?
        • 交钱就可以。
          • 来加拿大的借口之一破灭了
          • 请问风筝姐姐:你的三个宝贝都是自己带的吗?感觉比一个累多少?我生了这一个都累怕了,我不知是怎么熬过来的。感觉上不想要了,但理智上又觉着应该再要一个,给我宝宝一个玩伴。
            • 我的感觉是一个比一个轻松呢。第一个孩子没有经验,老是瞎忙乎,操心,第二个,第三个感觉得心应手多了。
              • 谢谢,我有信心多了:)
          • 如果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就可以生第二胎.无需交钱.
            • 听说是不管双方是不是都是独生子女,只要第一个孩子四岁以后就可要第二个。
              • 这个不知道.
              • 误导, 没有这回事。偶回国前也是听说许多说法,回去才知道根本不是那回事。
                • 我也是半信半疑的:)
      • 我是有了冬冬之后觉得责任太重大,难以承受第二个。//越发佩服JJ的能干!
        • 因为冬冬是你的第一孩子,一切都从新开始,你需要一个适应过程。也许的等冬冬大点儿,你就想要“夏夏”了。
          • 那是你们超级两个都能干呀...hoho
          • 嗯,好像很有道理。
          • 然后就是春春,秋秋,春夏,春秋,春冬……
      • 我指的这个“本”是由于政府给新生儿的福利而言,比较国内的政策,当然是在加拿大生小孩实惠得多,说俗了就是多生孩子“多捞点”。怎么理解是你私下的事了。
        • 那我感觉什么都没捞到啊,以前2个孩子一共才$68的牛奶金。
          • 那你真的捞得不算多,你应该开个帖子专门讨论怎样或在哪儿才能多捞点。那就心里就有数了。
            • 你觉得这个生孩子是为了捞本,这个话题有意思吗?我不参加讨论了。
        • 我想没有谁是想多捞点而决定要孩子吧。
          • 有,但这个人肯定不是你。如果我跟你说在魁北克某地如果生4个孩子以上政府奖励房子和两万加币,你信吗?
    • 我在生一个的原因是,来这以后才觉得加拿大的孩子太幸福了,想想我们的童年,就近看我老大在国内长到8岁,也是压力一直伴随着他,学前班就知道
      考试不能让别人看见,以免有人成绩比他高。我多生一个就是想让他拥有我们都没有幸福童年,不是为了够不够本之说,我想大多数人都是这样想的,你不必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 你要生3个以上才够我说的这个“本”,在这之前你还算不上君子。
        • 11,是谁说的“新移民同胞对生孩子抱有极端想法,要么就不生,要生就生他3个以上”,生的人多了,但生三个以上还是挺少的,调查清楚再讲。
          • 12,看来你是暂时算不上君子,这个名额我给你保留着,等你生够了就来那好了。我倒是真的见过不少生了3个以上的,那些只有两个得很多也正在朝3个的方向努力,你要加油呀!
            • 问一句:你现在是不是君子呢?不是你更要加油了。
              • 我不要加油,我要加精!
    • 对有些人来讲,问题简单得很:在加拿大不生孩子干什么?
      • 我喜欢这个态度!不过千万不能对某些“自觉得无用”的人说,怕说到他们的痛处。
        • 你还是停了这个话题吧,加拿大也算自由社会,这点事大家还是愿咋着咋着吧,至少在这里生孩子和在中国不一样,这里不是缺人吗
          • 是啊,我们是来为人口增长做贡献来的,不然要我们来干什么呀?这不又正好回应了你的观点:“问题简单得很:在加拿大不生孩子干什么”
            • It is your problem, not ours. You can be judgemental towards people who is childless by choice. but it does not make you wiser. :)
              • no, I don't have any problem myself, and I've never judged any of those childless people, your thoughts are mixed up although you think you are wiser.
    • 我有一点同意你的够本理论。因为我们算下来给小孩买了那么多高价的家什,只生一个实在是太浪费了。不过主要的原因还是两夫妇双职工怕老大寂寞,多生一两个(我只打算再生一个),对小孩心理健康也有好处。
      我想大多数的新移民爸爸妈妈不是为了“够本”才生小孩,而是因为在这里不需要考虑计划生育政策,没人来管你生多少,所以经济和心理承受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当然多生多好啦!我的鬼佬同事很多都是这里的blueblood,三十五岁左右的基本上家里都至少有两个小孩,四十五岁左右的基本上家里都有三个小孩;老婆全职妈妈或一个星期之干一两天的基本上都有三个小孩,或准备生第三个;老婆有自己的正式career的(charity除外)基本上都有两个小孩;基本上没有独生子女家庭。这绝不是新移民才有的现象。
    • 所谓“国内现在允许生第2胎”是误导。允许生第二胎是有严格条件的,例如双方单传/离异/。。。 所谓“交钱就能生”的说法,更是误导。超生要罚款是一定的,其他方面的限制(户口/入学/父母福利。。)都要受影响。
      现在更连外出的民工或保姆都会这方面受到严格检查。

      偶国内好几个朋友都想生,可那有这么简单。
      • 这里是我们那里的“条件”,应该不算严格吧。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上海计划生育 拟取消"四年生育间隔"
        2003/10/10 09:36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王进、龚莲

          《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将被废止,代之以《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这是昨天下午,上海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七次会议审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草案)》时,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谢玲丽透露的。

          谢玲丽强调说,此次《条例(草案)》,仅是对现有生育政策的微调,草案将坚决保持先行生育政策的严肃性和连续性。

          拟取消“四年生育间隔”

          谢玲丽表示,《条例(草案)》拟取消“允许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应当有四年生育间隔”的规定,并增加人口出生预报制度。

          人口出生预报就是: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本市人口出生预报信息及相关指导意见。这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使公民能够资助调节生育行为,有利于解决人口出生呈现波浪式发展的问题,对本市人口出生起到“削峰填谷”作用。

          “人口综合管理”写入条例

          谢玲丽昨天还表示,上海市原《条例》(1990年制订,新条例出台后将废除),未涉及人口综合管理的内容,此次新的《条例(草案)》将把人口综合管理作为极其重要内容列入。

          谢玲丽说,审议中的《条例(草案)》,将通过控制常驻人口总量,促进人口合理分布,提高出生婴儿健康水平,提高生殖健康水平,提高科学文化素质,优化人口年龄结构和保持自然人口的性别比例等内容,基本构建具有上海特色的人口综合管理体制。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夏毅则告诉记者,人口与计划生育立法程序中引入人口综合管理机制,在国内地方立法中是第一次。

          据悉,《条例(草案)》此次只是第一次审议,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还将在年内进行两次审议。

          取消“捆绑式”生育政策

          另外,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夏毅说,《条例(草案)》拟取消原有的“捆绑式”再婚夫妻生育政策和子女数的认定方法,拟将过去累积合计子女数的认定方法调整为按本人实际生育且存活子女数计算。他说:“‘捆绑式’与现代以人为本的生育理念不符,生育权利应当是男女双方共同拥有的平等权利”。

          据悉,此次审议中的《条例(草案)》还增加了对计划生育的三项奖励措施:一、计划生育夫妻免费享受基本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二、独生子女未满16周岁之前发生意外伤残或意外死亡时,其父母自愿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政府给予计划生育补助;三、各部门今后制定老年保障制度和措施时,对独生子女父母应优先照顾。

          控制人口同时缓解老龄化

          对于人大正在审议的《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草案)》,华东师范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桂世勋认为,这有利于在上海人口控制和缓解老龄化之间寻找的一个结合点。

          桂世勋教授认为,对上海现行的生育政策进行微调,有利于在控制人口的同时尽可能缓解上海老龄化的严重程度。同时,“两胎之间取消4年的间隔”,能让符合生育二胎的夫妇更好地选择生育时间,避免上海市未来出生人数起伏波动过大,起到“削峰补谷”作用,这对上海市社会事业的有序发展和孩子将来入学、就业等都有着重要意义。   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里面没写条件啊
      • 北京的条例好像不大一样,可以参考。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北京修订计生条例 9类家庭可生第2胎


        2003/08/08 09:03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 (记者张迪)日前新修订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可生育第二个子女者放宽了女方年龄和生育间隔时间的限制。新条例自2003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北京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邓行舟说,北京市原来的有关条例规定,公民在9种情形下可被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符合条件的夫妻如果希望生育第二胎,其生育间隔必须不得少于4年,另外,女方不得低于28周岁。考虑到如果间隔时间和女方年龄两个条件同时具备,有可能造成许多高龄产妇,不利于母婴的健康和安全。新出台的条例规定,按原规定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情况的公民,在上述两个条件中只需具备一个,即可生育第二个孩子。

          新条例相关规定

          首次提出将对独生子女家庭的特殊困难给予政府帮助。条例规定,独生子女发生意外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女方年满55周岁、男方年满60周岁,所在区、县政府应当给予每人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经济帮助。

          独生子女父母满足一定年龄条件,每人可享受至少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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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类家庭可生第二胎

          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婚后5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

          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农村居民,只有一对夫妻有生育能力,又只生育一个子女,其兄弟不收养他人子女的;

          男性农村居民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书面表示愿意赡养老人的;

          远郊区、县农村居民,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一方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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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知道条件就好。偶认识的移民,如果没出国,极少符合超生条件的。你提到你还有姐,所以恐怕你自己也不符合生第二个的条件。
          • 我觉得这个条件不难做到。“如果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就可以生第二胎”,为什么呢?你想呀,76,77年以后城市居民计划生育搞得多狠呀,哪一拨独生子女到现在不都27,28啦,生两胎也够格呀!我姐没戏,她要的话就得给钱。
            • 说得是。不过也说明了咱们看见的那些“生了三个以上”的姐妹们,都不合条件。所以你原帖里的牢骚无效。:)) 而且居偶观察,那些父母都是独身子女的家庭,可能是舒服惯了,一般也不愿要小孩。。。此理论尚有待实践验证。。。
              • 现在就可以告诉你
                你错了 :)
                • 没想到这么快就给推翻了。 :(
              • 这你就错了,第一,我的原帖不是在发牢骚,是将我看到的一个现象。第二,找这里很多姐妹的看法,独生子女是很渴望有玩伴的,当妈妈的才多生几个。你想呀,那些国内孤独的过来人既然符合政策,当然愿意生第二胎啦。
                • 同意 :)
                • 有点扯远了。//只是想纠正一下你的原帖,好像国内想生第二胎就能生一样。事实是:你在这里看见的那些生了“三个以上”的人,在国内都是不可能的,或者违“法”的。
    • 生孩子,养孩子永远都是赔本的事。
      • 恩,100%同意。我的一个西人同事曾经说她不会要孩子的,原因是她认为自己的人生经历了很多的磨难跟困惑,加之社会的复杂,她不愿意自己的下一代也面对这样的麻烦。
      • 同意
      • 同意,主要是太累人了,而且因为照顾小孩,自己只能做家庭主妇,小孩子是很可爱,可也让妈妈失去了很多东西
    • 国内养孩子很累,都是独生子女,到老的时候,一对小夫妻面对四个老人和一个孩子,累啊。其实,想生几个生几个,跟绝对不绝对没有关系,只是每个人的观念不同而已,对生活的看法不同而已。
    • 忘了一句,什么是够本?做生意?你是赚了还是赔了还是够本?
      • 你算是个明白人,你能有这种胆魄和见识就说明你的智慧不亚于当年秦始皇他爹。那才是做大买卖的人!呵,你们哥俩有的比!
        • 您过奖,只是没明白你是属于赔本的还是赚的哪一波的?
      • 忘了一句,小弟我现在连本钱都没有,这买卖还不知道从何做起呐,哪位家里有好姐妹的请关照一下,当是投资在下吧。
      • people without kids are paying for the education, child care, and well-being of others' children
    • 俺觉得很多人生孩子是因为喜欢孩子,你自己有占便宜的想法,不要强加在别人身上。如果夫妻双方都有专业工作的话是拿不到什么牛奶金的。
      再说,牛奶金才几个钱?够干什么的?其实生几个孩子是人家的自由,中国过去的计划生育政策是非正常环境下的产物,实际上说,是违背人权的。
      • 我从来没说过又便宜不占呀!我这不是在请教要搞几个才够本吗?我强加谁了?这里有哪个姐妹生了孩子没领到政府给的“便宜”的,我给你向政府讨去!你可别小看这牛奶金,再怎么的它也是钱.
        • 无故你招这砖干什么,闲的-----没孩子缠着的原因吧?
          • 这不是外头下着雨,身边连个趁手打的孩子也没有,闲傻了嘛!
        • 呵呵,行啊,你帮我要吧,我家宝贝的牛奶金从来就是"ZERO". 想够本儿,就学有些印巴人,7个8个的生,那才是大手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