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oading...
Ad by
  • 最优利率和cashback可以申请特批,好信用好收入offer更好。请点链接扫码加微信咨询,Scotiabank -- Nick Zhang 6478812600。
Ad by
  • 最优利率和cashback可以申请特批,好信用好收入offer更好。请点链接扫码加微信咨询,Scotiabank -- Nick Zhang 6478812600。

既然合约到期,又提前两个月通知了。你没有问题,她得走。 不过和平解决还是首选,免得她损坏你的东西。比如帮她分担一部分搬家费用?

Report

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枫下家园 / 房东 / 卖房租客赖着不走,真是让人着急呀😭
    卖的房子九月初close,但里面的黑人房客拒绝8月底搬家,我们五月底已经给notice让她八月底合同到期走人,她不接受notice。 已经联系了tenancy board 安排Hearing。请大家给点各建议
    • 给钱请神 +1
      • 我是想花钱打发她走,但是她一直拒绝和我联系,今天终于回复我说警告我不要骚扰她。哎没法讲道理呀
        • 你卖房事先和她说好了吗? 人家可以不搬的,除非新买家自住. +1
          • 帖子里忘记写了,买家要自己住所以有no tenant一条在合同里。卖房子之前就通知她了,要多变扭有多变扭,磨磨蹭蹭两周才让realtor进去评估
            • 你可能摊上大事了,大概率到时租客不走closing不了的,赶紧不惜代价的贿赂租客并让TA签好N11表,或者跟买家协商,减价让买家closing后自己去驱赶租客。你卖房,不是通知1下租客就可以的,卖房根本就不能用作驱赶租客的理由,只要租客按时交租人家就可以不走的 +7
              • 像他这种情况是不是要跟买家商量推迟closing 时间呢
                • 看楼主愿意掏多少吧?只要买家松口,与其推迟,不如按时closing,让买家去驱赶,反正都是大出血 +1
                  • 我也和出去了,赔钱我也认了。日后我想起诉租客不按照termination notice给我造成了损失
                    • 人家就没同意过搬家,你单方面的termination notice无效 +6
                    • 租客1点错都没有,告她是白白浪费钱和时间。倒是你的经纪,好像有点问题 +8
                      • 话说N12写的不是买方要求住所以可以终止租约吗?
                        • 问题是租客没同意走,你到时closing不了啊。驱赶程序拖个半年1年是常事 +5
                        • 找个律师问清楚,把所有该准备的文件和程序都做好,跟买家合计一下,到点就走程序赶人,要不了三个月必成。
                          • 又来没谱了,超过三个月你赔楼主损失? +9
                            • 按现在的排期半年下来就不错了。 +1
                            • 我指引下的房东赶租客没有超过3个月的,先来律师信轰炸再逼他们和解,怎么你想挑战一下你的房东? +1
                              • 你还要付钱让律师发信,那信都是废纸。你当房客都是被吓大的,赖上个半年一年,你还不一定赢。大家都会用google。 +6
                                • 那些都是没经验怕事的房东遇上职业赖租客了,抓紧时间走正道,法律的空子是很有限的。
                                • 那,房东也不是吓大的吧…… +1
                                  • 问题是,法律不在房东这边,你最多也就是吓唬吓唬。要办成事,平衡利弊。法律系统不是你能控制的,全是吃血的。 +5
                              • 我不是住你家光猛地库嘛,你来挑战啊 LOL +7
                              • 你运气真好。
                                • 不是运气好,是懂游戏规则。
                          • 认识一哥们,房客欠了半年房租。上庭打官司。前前后后一年才拿到法庭得order。order到手后又拖了一个多月,叫了两回警察。
                            • 那是房东太蠢,欠了半年才想起来打官司,租客一旦拖欠房租就是会无休止拖下去的,所以房东应该立刻动手准备文件赶人,说不准还能让租客恢复交租,越拖后面事儿越多。
                              • 如果惹怒租户破坏房子怎么办?
                                • 对坏人,别有过多期待。
                                  • 上面的例子就是姑息养奸造成的损失越来越大。
              • 您的意思是尽管买家要自己住,hearing有可能判决租客不用走?
                • 上庭要拖上好几个月,你得赔偿买家不能按时入住的损失,弄不好得好几万 +3
                  • 她不走给我造成的损失,我可不可以日后起诉让她补偿? +1
                    • 你和她签那个N11还是N12表格了吗?没签的话没戏 +2
                      • 她死活不签😭
                    • 你程序完整了可以起诉,对这种耍无赖的人就不要客气。
                    • 你赢的机会微乎其微 +4
                      • 是吗?你怎么知道机会微乎其微?
                        • 你试试就知道了 +3
                • 奇怪 你的经纪不知道这些吗? +4
                  • 经济知道,经济当时说一般租客会搬走的,不搬走日后对她的信誉有影响,不好再租房
                    • 你被经济忽悠了,大部分租客是不会搬的,外面房租那么贵 +21
                      • 不过话说如果上庭,买家自己要用房子应该会判给我order of possession 的吧?
                        • 买家去上庭证明是自住才有可能,你上庭没用,我的理解
                        • 买家自住不自住跟你没关系,租客不签字同意,你赶不走租客的。不要把希望寄托在这上面了,赶紧去协商掏钱止损 +5
                        • 找律师问!
                    • 按时交租, 为啥信誉就不好了!? 如果租客不走(且按时交租)即使卖房也没有权利赶租客啊!除非买家自己接受租客(就是看好了你的房子愿意麻烦几个月), 然后入住以自己自住去投诉(要个几个月时间)买家慢慢赶租客,,,
                      • 我一直认为房主自己或是买方要自己住是合理让租客走的理由,所以应该会判给我order of possession的
                        • NO - 买家在closing前没有占有房子, 不能以未来的房主为理由赶走现在卖家的租客, 只能由卖家以自住的理由赶
                    • 你的经纪真没啥经验。 +4
                    • 可以告经纪误导吗?
                • 买家自己住,那也是closing之后的事啊。现在的问题是买家希望买个没租客没麻烦的房子,所以合同里才会带“ No Tenant”条款 +5
    • 你摊上事了、你没有N11的话、就不要轻易让买家留vacant条件、你光发个N12是没用的、要让买家在合同里写acknowledge有租客、买家愿意接租客的条件。否则你close不了,买家可以让律师withhold一部分钱作为你不能按时closing的赔偿。 +7
      • 话说N12不就是针对于买房要用房所以终止租约的吗?难道法律上说即使买方要住租客也可以选择不搬?
        • 租客没签字,你那个通知无效,否则房东都可以发个通知就赶人了 +3
          • 不是N12说明上说只要寄给租客就可以了
            • 又看了一遍 N12,你是对的,N12不需要租客签字,N11需要。
            • 你再仔细看看,N12租客可以不予理会 +4
        • 当然可以、 +8
          我上个月买那个房子、差点没close成,卖家把房子短期租给一个人过度、那个人就是买了一个带租客的房子、结果租客不搬、他自己房子卖了又住不进自己买的房子、临时租我买家买那个房子,也想赖着不走、买家的律师说从来没看见过这样的、要hold他一年房租再加损坏预留金、最后卖家把那个人弄走了,不然也是一堆麻烦事。
          • 哈哈哈,船大经纪见多识广!能不能让我们学习下卖家咋把那个短租客赶走的?
            • 短租不受租赁法保护, +1
              卖家可以叫警察的。那个人也是华人,估计也好说话、不过他主动去给我买家打电话要求再让他住一段时间、买家很生气、都不知道这个人是何方神圣,买的时候明明是个空房子、我跟卖家经济说你这个做法太不地道了,人家开开心心买了你的房子、你搞这档子事出来、一个月能有多少租金、你要提前close我可以跟买家商量,你这个事风险和收益完全不成比例、我让他把租客请走、房子恢复原状,不然买家律师要hold他多少钱我控制不了。
              • 学习了 :):):)
              • 请问哪个网站找短租的租户呢?不是Airbnb那种。谢谢
                • 其实那个人是卖家经纪的一个客户、都不是卖家找来的,卖家根本不差那些钱、他的房子是没mortgage的,卖家经纪也不知道在他耳朵里扇什么风了,居然同意让那个人短租,我都替他捏把汗,一个月租金能有多少,万一租客把房子烧了,或者出了什么意外,他的房子彻底完蛋。 +1
                  • 经纪局应该管管
        • 那是买家买了房子以后要自住可以请租客走,你是卖家,卖房不是驱赶租客的理由。你唯一能做的是万一不能close,告你的经纪和经纪公司误导,让他们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6
          • 不好。这事最佳选择还是得团结买家,双方经纪,共同对付租客。损失就是要出点钱给买家数值可以商量,拿一个月租金给租客。 +1
            • 问题是要买家愿意。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拿钱砸租客,一个月租金肯定是不够的。 +4
            • 一个月那是打发要饭的、要爽快的话,一手拿N11,一手拿三个月房租现金、让他签、一手签字一手给钱,要提早搬按天算给bonus, 一手交钥匙一手给奖金、不信她不搬。 +3
              • 这是正道,我一同事就是拿一叠现金要租客走的,最后还提前搬走了,一共付了5个月的房租,损失2w。好处是房子close了,多买了20w。 +1
              • 我只是想宁愿给钱给买家,少拿钱给租客。。。
                • 买家是你家亲戚?肯定是租客那边钱少呀。 +3
    • 跟买家商量一下推迟交房,只要买家要自住,是可以让租客搬走的。你发通知是用的N12吗?
      • 对,N12 +1
        • N12是不需要房客签字的,租客不配合,就只能上LTB了,你需要跟买家商量,或者推迟交房,或者让买家接租客,买家自己赶走租客。你没把握租客会走的话,当初不应该签交空房的合同的。

          让律师发封律师信给租客吓吓他,告诉他如果不搬走影响你房子的close,会告他赔偿一切损失。
          • 律师信没啥用,写一封花上几百上千,浪费钱而已 +2
            • 普通人还是怕惹上官司的,除非碰上职业租客了。 +1
              • 哈哈,什么年代了还有不职业的?
            • 看,你们租客就是最怕律师信,真上法庭了你们除了搬还得损失时间,弄不好还要赔偿影响别人交接的损失。 +1
              • 骗子,我在你家光猛地库舒坦呢,给我发信啊🤣🤣 +7
            • 律师信没啥用?你试过吗?
              • 你下次试试。租客铁了心上诉,可以拖几年 +3
              • 亲眼见过拖了一年多的,还是租客欠半年房租的情况下。你请八个律师也没用。就是跟你拖着各种赖。 +3
    • 好消息是最终能赶走的,坏消息是得做好几个月到1年的斗争时间,估计你得赔点钱给买家,让他和你一起take这个麻烦。
    • 说个你不爱听的事实,你这 deal 恐怕悬了。现在房价一直下跌,买家正好不 close。 +8
      • 对的,这个节节下探的走势下,买家似乎没有啥动力配合卖家赶租客 +4
        • 用钱1顿狂砸,带着N11把租客砸懵砸晕后立马让她签字,补偿3个月租金不够就6个月,6个月不行就1年… +7
    • 最主要是和买家商量推迟交房事宜,租客早晚都得般,上庭的话租客肯定输,只是时间的问题。 +1
      • 楼主都close不了,上哪门子庭? +2
        • 楼主“已经联系了tenancy board 安排Hearing"
          • 那只是她的想法。 这个年代,我要是买家就正好用这个理由取消agreement,要不就让楼主赔一大笔钱把房价的损失补回来 +4
            • 你的好运都是这么来的?
              • 楼主现在的房子估计比当初的卖价至少降了10万吧, 但凡是个正常人都会利用这个机会减少点自己的损失,毕竟谁的钱也不是天上飘下来的,这个做法合理合法, 而且是楼主自己送上门的 +3
      • 房价在节节下滑,买家巴不得closing 不了,还想ta配合推迟交房?对买家来说这可真是个千载难逢的解脱机会。 +9
    • 建议你自己详研LTB条文,其实没几条。论坛里不懂装懂的很多。你做的没错,错的是LTB的办事效率。如果是我的话,宁可赔偿给买家,也不会姑息租客,恶人都是惯出来的。 +4
      • 还是先联系买家吧,也许人家利用这个理由不close呢,那样的话deal没成交租客也没了,然后一年以内还不能出租,损失就大了 +1
      • 你的理解有误, +10
        买卖双方的合同不能以侵害无辜第三方为基础、LZ和买家的合同侵害了租客的合法居住权、法律是不支持的、LZ带着租客不是不可以卖、但是只有两种情况合法,1租客同意搬出签了N11,2. LZ和买家都认可租客的合法居住权、买家接租客、closing以后如果买家自住,再由买家和租客自行解决。
        • 没人侵犯房客的合法居住权(虽然这个所谓的合法居住权是建筑在LTB的强制恶法之上的),我的意思就是赔偿买家,让买家(或和卖家联名)出面出具N12。
          强制恶法是指个人房东无法在合同中指定租赁期限,而商业房产根本没有类似规定,这个只针对个人房东的规定完全违背合同法的契约精神。
          • 强制恶法他也是法,到了沙特阿拉伯,男的就能娶4个老婆,法官判重不重婚也是按4个的标准,这个合同就是两个稀里糊涂的经纪签的一个稀里糊涂的合同,我买房卖房碰到这种情况一定会跟卖家买家说清楚,不然到最后就是扯皮一堆烂事。 +1
            • 没有抗争,恶法就会越来越多、越来越久,这两年例子颇多。不过我明白绝大多数华人都没有抗争意识,虽然口头上叫嚣着各种不公、歧视,但都是别人的事。 +1
              • 想太多了,这和华人没有关系。你放眼看看发达国家都是这种法律,欧洲,美国大部份州都这样,在政客眼里,租客是弱势群体,不是抗不抗的问题,是社会发展的必然。 +3
                • 说的是绝大多数华人没有抗争意识,不管什么事,有异议么?
                  • 你是华人不?你抗争过啥?有啥成果,不妨说来听听 +1
                    • 从小到大,我抗争过绝大多数我认为不公平的事,有的有成果,有的没。但我知道,我不抗争的话,一点成果都不会有。 +1
              • 依法抗争和无理取闹是有区别的,如果你觉得是恶法,那就需要找到比恶法具有更高管辖权的法律来解释恶法的恶,把恶法的恶条款废除那才叫抗争,不然谁觉得不乐意都说这个那个法都是恶法,又拿不出这个法恶在哪里的更高层法律的解释,自然就变成无理取闹了。 +3
                • 现在就是按恶法来,而不是惯着租客。至于这个法恶在哪里,上面已经说过了,政府只是找软柿子捏而已。私人房东一盘散沙,请不起/不愿请大律师。合同法摆在那,没有任何理由把私人租房排除在外。 +1
                  • 我就觉得奇怪。那么多联盟,怎么就没有一个房东联盟基金。每人每年缴点费,请一个律师代表联盟。把这允许不执行合同的恶法打残,申请政府不作为的补偿。
                    • 和政府打官司不是那么容易的,尤其当下法官由左派当道,这种用别人的钱来体现他们的圣母心的事是当仁不让。需要大牌律师长期作战,不是一点点钱能搞定的。 +1
        • 你对N12的理解有误,LZ因为买家要自住,给租客发N12,合理合法,不需要等close以后。现在是租客耍无赖而已,如果租客真要耍无赖,签了N11也可以赖着不走,一样得走程序赶走。
          • 你当然可以发N12,LZ的错误是他warranty了买家清空房子,N12租客拒绝也不违法,N11租客签了就是法定同意搬走,不搬就是违法。LZ的经纪应该把清空条件划掉,换成双方都acknowledge有租客,卖家配合发N12,但这个并不代表卖家warranty卖家房子能清空的条件。 +2
            • LZ签了交空房的合同确实是个错误,但是签带租客的合同买家多半不会同意,稳妥的做法是签个带condition的合同,和租客签好N11确定租客会搬走,再waive condition。
      • NoNoNo,租客会按千掐楼主的脖子,买家会按万掐楼主的脖子;对租客补偿是意外之财,对买家补偿是理所当然。所以肯定是优先拿钱砸租客了 +6
        • 正解
        • 不止按万,至少几十万。
      • 有链接吗,看看
        • 看一下N12就明白了。
          • 谢谢
    • 船头和万宝是对的。当然如果你准备不计损失只争一口气又当别论 +2
      经纪们忽悠你买投资房时是不会告诉你这些风险的
    • 如果我是你,赔租客两年房租。 +5
      • 😄不至于的,别吓楼主。我卖房子时赶租客,1开始也是狮子大开口要我补偿5万,妈的抢钱啊?后来也是磨叽了好久,最后补偿3+1房租,外加Outstanding reference letter1封,圣诞节红酒巧克力若干…。什么世道? +1
      • 你当初花了多久赶走租客?
        • 提早4个月签的N11。租客收了好处,极度配合看房丝毫没影响买卖
          • 找到好租客不容易 +1
            • 不赖租不搞破坏的租客都是好租客。其实租客法再不合理咱也没折,只要还想在这个坑里捞粪,只能是花钱消灾和气生财呗。那些生气赌气要硬杠租客的,要么是嘴炮,要么不适合作房东 +5
              • 还算不错了,4个月房租。记得楼上说赔两年的赶租客损失了几万,不知道拿回来没
                • 赔两年租金赶租客,过了。那就不如走程序,租客1分钱便宜都别想得 +1
                  • 走程序,损失也许会比两年租金大得多。
                • 拿回来个屁。case在小额法庭,一年多没动静。法官,政府官员都该扣薪。
                  • 你从开始发N notice,到最后赶走租客一共花了多少时间? +1
                    • 近一年,还是法警出动前,主动搬走的。不然,说不定还会赖一年。
                      • 我见过一个,警察都叫了两回。说好了时间搬。到点了,人不出现。
                  • 拿到LTB的判决就赶紧申请Sherriff驱赶。人赶走就行了,还搞什么小额法庭?租客又没固定资产,你打赢官司也拿不到1分钱啊
                    • 3.5万。我有他们的工作公司。会申请garnishment.
                      • 哦,那期待你判决后的后续,好像可以申请银行自动划扣工资的。我第1次跟赖皮租客斗法也掏钱请了法律助手,都追到了租客的好几个银行账号,可惜账上都没钱。因为法律助手花钱无底洞,最后也不了了之了
                      • 他如果换了工作呢? +2
    • 出租房子最大危险的事情让你给遇到了,之前出租房子的收入都得吐出来? +6
      • 房价涨了这么多,咋都值了。估计楼主就是因为房客不好搞才卖的。我也经历过,所以再不做长租。生命苦短,犯不着。法律偏袒一方的结果就是供给减少,价格上涨整体上最后还是租客买单。 +3
        • 和买家商量,降价50% +2
      • 当房东的风险很多人都不知道 +4
        • 关键是这10年做房东的,赚到的比打工收入高无数倍,高收益,高风险,也算合理。 +1
    • 挑选租客太重要了,这种租客你也敢租 +2
      • 按时交租的租客1点毛病没有啊。现在是屋主强迫租客搬家,租客不同意啊,怎么怪起租客来了呢?整件事情也许看起来不合理,但合法呀 +7
        • LZ因为买家要自住发N12叫租客搬走是合理合法,租客不走那是耍无赖。 +1
          • 仔细读一下N12说明,租客不理睬N12完全合理合法 +3
            • 怎么合理合法了?除非租客有证据买家不是自住,否则就是耍无赖。
              • 你自己仔细看说明吧,英语很简单的 +3
                • You do not have to move out if you disagree with what the landlord has put in this notice. However, the landlord can apply to the LTB to evict you. The LTB will schedule a hearing where you can explain why you disagree. +1
                  • 当然可以申请驱逐,但现在的情况半年一年都很正常。如果我是买家,肯定选择不close。或者叫律师扣下两年的房租,等事情解决了再说。卖家非常的被动,你的经纪是傻。不能保护你的条款,请来何用? +5
                    • 我不是LZ哈,如果我卖房的话,肯定要把租客先搞定再卖的,如果搞不定那就带租客卖。 +1
              • 没人耍无赖的话要法律干嘛?
        • 按时交租没问题,但我是不喜欢跟这些人打交道的。选租客除了常用的那些规矩也要看面相和人品。虽然政治不正确但人有自保的本能。
    • "You can apply to the Landlord Tenant Board (LTB) for an order to terminate the tenancy immediately after giving the notice to the tenant"
      • immediately是不可能的,半年一年最少,一年两年正常。而且他那个情况根本就不支持结束租约。他耗不起。 +2
        • You misunderstood. You can apply for an order immediately, it doesn't mean you can evict immediately, at least it is an option. Also what do you mean "而且他那个情况根本就不支持结束租约", why?
          • 你可以file eviction,
            排期上LTB,最少年底,期间你赶不走租客,到判决下来大概率九个月到一年,他不走,你还要申请强制执行,也要时间,如果是冬天他还可以因为天气拒绝搬走,你有执行令也没用。LZ的难处是要3个月就close,耗不起。另外,卖房不能做驱赶租客的原因,也就是他上庭也是输。
            • Why "卖房不能做驱赶租客的原因"? What is N12 for? +1
              • 自住,请注意,楼主是卖房,不是自住,买家才自住,除了给钱和黑社会,无解。
                • Do you really know N12 and what is a Purchaser? +1
                  Form N12 - Notice to End your Tenancy Because the Landlord, a Purchaser or a Family Member Requires the Rental Unit
                  • 看到没有,房东,买主,或家庭成员自住。你是看不懂英文吗?现在房东要自住吗?
                    • 呵呵,你是看不懂英文吗?现在不是买主要自住吗? +1
      • 🤣
    • 房客的行为完全合法,是你的经纪未能保护你的利益。 +2
    • 楼上想马上赶走租客的都醒醒吧 +1
      在过去的16个月里,士嘉堡一位房东得不得不动用自己的积蓄,向朋友借钱,以及贷更多的钱来偿还拖欠的按揭贷款——这完全是因为一位无法支付房租却不愿搬家的房客。
      • 看租客的信用报告就是为了看租客有没有意愿去维护良好的信用。有的人有钱也不愿付钱。经常能看到这种领政府钱的赖租的例子。
      • 这是个例,找租客绝不能找这种吃福利的,要么就是要有福利机构签字背书。
        • 有福利机构签字也不租。 +1
    • 就这颜色,基本上走不了的 +1
    • 你找个法律顾问咨询一下?
    • 既然合约到期,又提前两个月通知了。你没有问题,她得走。 不过和平解决还是首选,免得她损坏你的东西。比如帮她分担一部分搬家费用?
      • 你别再误导楼主了,就安省租客法,不存在什么合约到期要走人这个事的。 +2
        • 买家自住是可以请租客搬走的,这就是为什么有N12。不走只能用钱砸或apply for an order
          • 对呀,卖家只是启动一个程序,租客也可以对这一程序(买家自住)有质疑而不配合。 +1
            • That just mean tenants take advantage of the law, doesn't mean they have the right to stay. +1
              • 解释的不对,建议用中文 +1
        • 看上面的链接
          • 对呀,卖家只是启动一个程序,租客也可以对这一程序(买家自住)有质疑而不配合。 -xjcjq(rufeng); 14:12 (#14669902@0)
      • 她就是不肯搬,房东也只能走流程吧?
        • 钱没给够,至少六个月租金
          • 相对现在的房价,这是小钱了。 +1
    • 现在这房价,买房的估计心里乐开花,巴不得不close. 楼主赶紧破财把租客请出去是正道 +1
    • 很好奇,你这种情况,没有买家配合,N12怎么开的?你怎么知道买家谁会住过去?
      • 卖家让买家出具书面声明,说要自住,这样开N12就有了依据,如果租客日后发现买家没有自住,可以把卖家买家一起告,买家就有责任了。 +1
        • 对啊!卖房赶租客的情况,必须得有买家参与。楼主的N12好像没经过买家,怎么开的呢?
          • 楼主说合同里有No tenant条款,但没说有没有书面的声明自住条款 +1
            • 所以我觉得楼主开不出有效的N12
          • 买房合同里有自住房的声明,律师有备案。当然N12里有没有要求买家另外的证明我不知道。
        • 如果你是买主,会让卖家降价多少才有可能配合?
          • 看,露馅儿了不是?没签过买房合同 LOL
            • 考验你智商的时刻又到了,猜猜我究竟签过没签过呢? 🤣🤣
      • 所以说是两个稀里糊涂的经纪写的一个稀里糊涂的合同、合同里牵涉到第三方的一定要对买卖双方的责任划分做出明确规定。
        • 买方经纪未必糊涂,反正是要求交空房,交不成卖家承担违约责任,写清楚了对买家反而不利。 +1
          • 我说他糊涂不是因为他留的条件不对,作为经济不仅要对合同条件仔细斟酌、还要对卖家潜在各种风险了解,这种带租客没N11的房子就不适合自住买家去下offer,不要轻易相信卖家经纪的保证,下了很可能就是一堆麻烦。买家收不了房、自己一分钱拿不到、还被买家埋怨。
    • 有啥进展吗?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