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事情追溯到两年前,我的白人垃圾前房客突然发邮件说他们因为经济原因,不能付全款房租,只能先付一小部分,我出于同情,也同意了。可以后来的我发现他们开始现赖帐,后面的钱,他们给了种种借口,推托就是不付钱了。我给他们发了N4,然后两个月后,上了LTB驱赶房客。白人女胖法官告诉房客必须在XX月XX号把欠的房租还了,否则要被赶走。白人房客在法庭上立马保证一定会付欠下的房租。(尽管后来,什么钱也没还),接下来是漫长的10个月的等待驱赶令.....,期间也找过当地的议员,发现P都没用......... 终于到了小额法庭的追帐环节,上网填表交钱,修改,发EMAIL追问....无果,只好亲自跑法庭,两次前台给的答案都不一样,但是都让请paralegal来做,一定要被追帐人的家庭地址,一定要把诉状送到被追帐人手里,一系列不可思议的事情,在这小额法庭都是正常的程序。迫不得已只能花钱请人跟踪,终于知道的前房客的新地址,又花钱请人送了诉状.....,这回前房客终于回了诉状,说愿意偿还我所要求的金额的一半,我不服又向小额法庭要求要上庭追还所有的欠款。小额法庭退回我的材料,说我有些地方填写不对,于是按照要求寄回了材料。其间还打了电话去小额法庭询问案件进展情况,一个客服说,你做的方法都是对的。在家等开庭日期就行了。前两天收上一封小额法庭退件信,说我已错过了安排上庭的时间。虽然气不打一出处,但是还是礼貌的打电话去小额法庭询问,因为到了前房客说要还款的日期却没见到钱,要怎么办?这次的客服说这不是我们可以管的事,你去找paralegal,我们管不着,我说如果你们什么都管不了,我为什么还要花钱上庭请你们帮忙追欠款......., 两年时间过去了,我被欠的房租一分钱也没拿到。唯一幸运的事,房客两个月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留一下一堆的垃圾和破损的地毯,木地板.........搬走, 我想说在加拿大的当房东真是TM的难。。。。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