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租客一直在这里住着,单身男孩,住了4年多了。
最近有个想法想卖掉,结果一直相处很愉快的白人男孩开始耍无赖了,自打通知之后的房租没交过,而且谈判好几次,狮子大开口,要白住到10月份,还要3个月赔偿,沟通几次未果。
来来回回的意思是你们这房子升值赚了很多钱,肯定负担得起blabla的,而且对条款都非常了解,我们让他出N9,也同意多补偿他,但他就是不签,现在连房租也不付,一付你能把我怎样的脸皮让我对白人的印象大打折扣。
刚看得到论坛说出N12多赔偿一点,就不受1年不能卖房的限制,是这样吗?
各位大神帮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