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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改编的日本歌似乎不太讲究版权,,,比如刘若英的《很爱很爱你》,算抄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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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枫下沙龙 / 休闲娱乐 / 有种东西叫版权 +3
    那天那谁说,香港那个时期的歌都是抄袭(日本歌)大户。好吧,我只好说:你,你们,too young too simple。。。

    每个人在自己最好的年代经历过的事,听过的歌,都会成为美好的印记。在香港流行音乐最黄金的年代,你们听到了日本的旋律、中文的歌词,于是,有个声音说:有抄袭才有香港流行曲的兴旺。

    让我们温习一下香港流行音乐的发展。

    从前,香港是英国的殖民地,英文是唯一法定語言,读番书讲番话看英文电影是上流社会的风气,也是年轻一代的追求。60年代「The Beatles」就已经访问香港,当时即刻让香港年轻人刮起了一股夾 band(组织乐队)的热潮。 而美国热门电影歌曲,更成为各party的必选舞曲。歌神许冠杰当时推出的专辑《财神到》中,有六首翻唱自猫王Elvis作品。至此,在热门英文歌中填上各阶层的香港人都能听懂和接受的粤语歌词,便成为了潮流。

    看看曲目:
    Wham的《 Careless whisper》被配上粤语词的有《无心快语》和《梦幻的拥抱》 ,
    Take my breath away(Berlin)= 林忆莲《激情》
    Right here waiting =钟镇涛《红叶斜落我心寂寞时》
    太多了,数不胜数。

    这个时候,要赞赞港英政府统治下的香港制度,70年代,香港相继成立了國際唱片業協會(香港會)有限公(IFPI) 和香港作曲家及作詞家協會(CASH),这两个机构都是致力于推动唱片市场的合法权益、打击盗版和发展唱片业,也就是说,谁创作就就拥有版权,“改编借用”是要付钱的,有机构在监管着呢。

    资本的鼻子总是灵敏的,邻国的日本音像界便放心地开足马力向香港推广他们的歌手,增加这些日本歌曲的曝光率,甚至专门设立了版权公司去推销歌曲的版权。成功入室的有五轮真弓、玉置浩二、谷村新司、近藤真彦等等等等。而同时,香港乐坛开始了经典日语歌的改编填词翻唱,并开创了香港乐坛的鼎盛时期。

    讲这么多,不过是想说:改编,不叫抄袭不叫盗用。

    那天那谁回复了一句,就是这意思。不过ta惯例秒删,就让我打了这么多字。


    • Right here waiting 《红叶斜落我心寂寞时》 +1
    • 小小一发而不可收,文思如泉涌,赞。
      • 脑不用会废;)
    • 好看好看,资讯丰富,涨知识。梅艳芳唱的这首 Careless Whisper 太好听了。林忆莲唱的改编"Take My Breath Way" 我还真听过 +1
    • 呦,还加精了!
      • 就是随随便便写了一下嘛~~哈哈
        • 一点不谦虚。
    • 赞讲古,同时考考你们,下面这首歌是哪首歌的改编 +1
      榕樹下

      路邊一棵榕樹下 是我懷念的地方
      晴朗的天空 涼爽的風
      還有醉人的綠草香
      和妳繞過小路彎彎 情人山坡看斜陽
      晚霞照上妳的臉 情話綿綿說不完 啊
      妳可想起榕樹下 可曾想起綠草香
      路邊一棵榕樹下 是我見妳的地方
      甜美的笑容 親切的話 還有默默的情意長
      妳曾陪我留戀春光 盡情細訴心中願
      幾個春天已過去 就是就是不能忘
      啊 妳可想起榕樹下 可曾想起綠草香
      • 这个也太简单了吧?此歌原创是日本歌(致意逝去之夏),先是被改编为粤语歌即谭咏麟的〝迟来的春天〞,后又改编为国语歌〝榕树下〞......That is it!
        • 那是《梨花又开放》
          • 怎么可能?
            • 迟来的春天=梨花又开放,不对吗
              • 不说词意不完全对,根本就是2首不同的歌。。
                • 改编歌有两种,直译版和填词版
                  • 问题是曲调完全不一样啊。。
                    • 怎么不一样了?
                      • 哦,你说的是迟来的春天,还以为是说北国之春和梨花又开放呢。。。
          • 听听《迟来的春天》,一样的
        • 记得邓丽君唱过一首国语版,第一句歌词是,我衷心的谢谢你~~,也是北国之春改编的。。
      • 这个日版
      • 榕树下,,,以前一直以为是绿朝霞,原来是绿草香,,lol
    • 看了一下,没有看到香港的版权啊?
      Wham的《 Careless whisper》被配上粤语词的有《无心快语》和《梦幻的拥抱》(这个已经很晚了) ,还有LINK 里的歌完全套用原旋律,不叫抄袭又叫什么呢? ‘有个声音说:有抄袭才有香港曲的兴旺’,这个说法有什么不对呢? 松树倒是觉得更早一点的张帝的机智答歌才有原创的意味。当然后来四大天王的歌也确实引领华语歌坛一时。
      • 等你知道什么叫付费、什么叫必须写明出处,什么叫重新配器录制,就看见版权了。。。
        • 如果你认为不把自己的头割下来放到桌子上,就不能知道什么叫杀人,那是你的认识。反正单从你的文看不到香港的版权。也许香港有版权,你没有写出来?
          • 哈哈哈,我从来不会想象“把自己的头割下来放到桌子上”的画面,也不觉得我的文字需要让每一个人都领会。
            • 毫末,看来松树比较愚笨,只知道,套用别人的歌曲旋律就是抄袭。却领会不了把套用别人的歌曲旋律说成不是抄袭者的文字。
              • 翻唱当然可以啦!有注明词曲作者,很多歌还重新填了很棒的词。国外歌手翻唱的也很多,例如Tayler Swift 就翻唱了Wham的Last Christmas,不认为这就是抄袭
                • 嗯。有付版权费、又注明原作者,是不叫抄袭。
                  • 有付版权费、又注明原作者,是不叫‘抄袭’。 也许对,不叫抄袭,叫翻唱,还不如抄袭。不管怎么叫,但你的文要的是香港的版权啊?
                    • “翻唱,还不如抄袭”,如果你认为偷比买好,也成立。 如果你纠结我有没有写上香港的音乐版权法,请直接去那2个机构上看。。。我不爱写长文字,你喜欢读长文字的话,请移玉步。谢谢.
                      • 翻唱也好,偷也好,都是你们的行为。至于哪个更好一些,全评自己判断。松树不纠结任何,只要说这些歌香港没有版权就没有任何争议。 问题的实质还是香港的流行曲是从‘抄习‘ 发展迩来。只不过某人用 ’袭‘ 字用的不太确切罢了。
                • 承认是翻唱?也行。 只是不知翻唱还有版权?既然有注明词曲作者,那就不存在香港的版权了。争执的就是这个呀。
                  • 我的理解是:因为香港对于版权保护做的好,大家都愿意把自己的歌推广到香港,多些人传唱,还有银子收。
                    • 这样理解也行。那就是说: ‘有抄袭才有香港流行曲的兴旺。’ 说的对啊。
                      • 小小说的很明白呀:"改编,不叫抄袭不叫盗用"。你写论文,合理使用了别人的研究成果,并详细注明了引用的出处,就不是抄袭。反之,你用了,不承认不付费,那才是抄袭。
                        • :)
                        • 没有说他这个说的不明白啊,但是还是抄袭啊。 无非是当你付费而且不申请自己的版权时,无人追究而已。什么叫改编?只改歌词就叫改编?所以说还不如不改呢。
                          • 你怎么知道别人不申请自己的版权呢?你概念里什么叫改编?是不是歌词旋律一起改了忘记了原著了就好?
                            • 看来只说歌曲有些笼统,混淆了问题。不错,改编了歌词确实可以申请歌词的版权,却不可以申请整首歌的版权。歌词旋律一起改了忘记了原著当然好,问题是当时的香港不是做不到吗?
                              • 新的歌词新的旋律,那个东东叫原创,你懂的哦?
                                • 这个真不懂,长学问了。/争论点是香港点流行歌曲是从抄袭发展起来的,没有自己的版权。/ 所以又把抄 ’习‘ 换回抄 ’袭‘ 是因为去看了一下你的LINK 里的歌曲,没有见到任何地方注明出处,改编等字样。
                                  • 拜托,去看原版好不好。。。看看当时人家出版发行的CD.DVD吧。。。
                                    • 你向法官提供证据,原来是伪证,法官质询,你就这样说?
                        • 就说写论文,如果你每一个观点都是别人的,即便都注明了出处也仍然是抄袭。
                          • 难道歌词不是新作者的观点?
      • 现在不少西方歌手套用中国歌曲的旋律,
        把歌词改编成英文来演唱,比如 Michael Learns to Rock 乐队改编学友的“吻别”,不知道叫不叫抄袭呀?应该都是一个意思吧,版权没过期的交版权费再引用过来,这些都是合法合理的,不算抄袭吧?抄袭应该是事先不打招呼就用,还说成是自己的作品。


        • :)
        • 看看这里用的是不是’抄袭‘字眼。
          • 这么说吧,通知原作并付钱了,就不叫抄袭。不通知原作不付钱,并说成是自己作品的,才叫抄袭。小小列举的那些歌曲应该都走的正规渠道,不算抄袭 :D
            • 咱不争,哈哈哈
            • 你们说的都有理,只要香港发行的这类歌曲有注明出处都对。即便这样同样可以说香港的歌曲发展是抄 ’习‘ 的结果啊。况且 ’应该都走的正规渠道‘ ? 和连接里找不到任何版权说明也不相符啊。
        • 这个好像得到原作的授权了。张学友的吻别,也是买的别人的作品。这个麦克学摇滚就靠吻别一举成名。他们还翻唱过《传奇》,也得到李健的授权。
          • 小马哥说的极是,走正规渠道,带给听众别样的美的享受,何尝不是咱听众的福分哪:)
            • 对于唱片公司,
              采用改编歌,首先是版权意识强了,一定需要正规购买版权和交代作曲人是谁。。。生意上,改编歌有两大好处,第一是有成绩可看,一首在原产地已经很流行的歌,可说是信心保证;第二是选择非常多,全世界的好歌任君选择。对于听众,本来耳熟能详的歌,能用自己的语言表达出来,更加warm心。。。这是win win的。
              • 分析得头头是道,你知道的太多了 LOL
    • 你知道得太多了
      • 8 嘛~~~~
      • 要灭口?lol
    • 近藤真彦 ---夕陽之歌、千千闕歌、風中的承諾 原唱,梅艳芳的旧爱,他的作品对香港流行乐坛贡献良多,当然他也在香港捞金无数,,,,
    • 玉置浩二 如雷贯耳
      • 吉川条裤 食野太郎。。。如雷贯耳,哈哈哈
    • 台湾改编的日本歌似乎不太讲究版权,,,比如刘若英的《很爱很爱你》,算抄袭吧
      • 台湾不知道,,,香港是很严厉的,所以这几年很多大唱片公司的歌手都不能上TVB无线电视台,就是版权问题。。。
        • 其实无论有没有版权,,一旦知道这些耳熟能详的歌原来都是日本歌的翻版,便也是又一桩毁童年的惊诧之事
          • 哎呀,音乐无国界,是一句名言哈
            • 可是俺从小就恨日本鬼子啊,,,,,,
    • 好吧,有版权,叫翻唱,不叫抄袭。LOL,我本来好像说的也是翻唱。。。